旅行社组织一日游擅自指定两处购物场所 被罚款3万并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1-26 16:16

有旅行社组织人员到非国家指定旅游目的地开展境外游,被没收违法所得113220元并罚款113220元,有导游诱导游客参加自费项目被罚款9000元……1月26日,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通报2023年度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典型案例,警示涉旅市场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守法经营,共同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

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指定购物场所 旅行社被罚款3万元

2023年8月24日,游客赵某网上购买并参加了北京某旅行社组织的“八达岭、十三陵”一日游。旅行社在实际行程中安排了两处购物场所,游客赵某认为违反了合同约定,后举报到文化执法部门。

经查,北京某旅行社在组织接待团队游客在京旅游期间,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擅自指定两处购物场所。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对该旅行社处罚款3万元、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的行政处罚。

签订旅游合同未载明法定事项  涉事旅行社被罚款4万元

2023年3月10日,游客成某报名参加了由北京某国际旅行社组织的“北京三晚四日游”。行程结束后,游客成某因对行程安排不满以旅行社拒绝履行合同为由进行举报。

经查,该旅行社与旅游者成某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旅行社经营范围及游览项目、时间等事项。该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对该旅行社处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合同 被执法人员抓现行

2023年10月5日,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在八达岭长城景区,对北京某旅行社组织接待的旅游团队进行检查,经现场询问,游客李某称,未与旅行社签订包价旅游合同。后经查实,该旅行社在组织接待“八达岭长城”一日游中,未征得游客同意代替游客签订电子包价旅游合同,属虚假无效旅游合同。该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总队对该旅行社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组织人员到非国家指定旅游目的地开展境外游 旅行社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

2023年8月,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接到相关部门转办涉旅线索,对北京某旅行社涉嫌违规组织旅游活动的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实,该旅行社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安排领队组织17名游客赴文旅部公布的非旅游目的地国家进行境外旅游活动。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总队对该旅行社处没收违法所得113220元并罚款113220元的行政处罚。

旅行社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 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

2023年8月29日,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接到游客晏某举报称,其通过网络报名于2023年8月8日至8月12日参加由北京某旅行社组织的五天四晚来京游。该旅行社在行程前向游客告知“品味京城5天4晚游”产品显示行程中含有“故宫博物院”,但在实际行程中并未游览,故游客晏某举报该社虚假宣传。

经查实,该旅行社在向游客宣传时称其具备“专业票务团队100多人”等,且在行程开始后仍告知游客已约故宫门票,但实际并未预约,构成了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违法事实。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总队对该旅行社处没收违法所得3800元、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将旅游者转交其他旅行社 涉事旅行社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两万元

2023年9月29日至2023年10月3日,游客王某通过网络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北京五天四晚游。行程结束后,游客王某举报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

经查实,该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将旅游者转交给其他旅行社组织和接待。该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和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总队对该旅行社处没收违法所得600元、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导游诱导游客参加自费项目  被罚款9000元

2023年7月8日,总队接到公安机关转办涉旅线索,游客王某称,在京旅游遭到导游黄某诈骗。经查实,2023年7月6日至8日,导游黄某受北京某国际旅行社委派带团期间,以帮游客抢订故宫门票为由(实际上旅行社已为游客成功预订故宫门票),诱导游客参加自费项目,构成了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欺骗旅游者消费的违法事实。

导游黄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总队对导游黄某处罚款9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委派导游黄某的北京某国际旅行社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编辑/王朝
校对/李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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