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数字法治政府学术研讨会在京召开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11-29 15:10

11月25日,第二届数字法治政府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国二招宾馆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承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国法学会等部门的领导,来自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40余名专家学者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与研讨。

本次研讨会议的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赵鹏主持,赵鹏教授对前来出席本次学术研讨会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学者表示了衷心感谢和诚挚欢迎。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国务院法制办原副主任甘藏春,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分别线上致辞。

甘藏春副会长指出数字时代带来的社会变革正在深刻地影响和改变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它不仅改变了经济发展的方式,改善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也改变了政府的管理方式,数字时代带来的这些冲击最终都会体现在法律制度中。“撞击-回应-变革”应当是数字时代法律变革的主线。甘藏春副会长提出了实现法治和数字技术良性互动的三方面建议:第一,要积极预判数字时代给法律制度的变革带来的影响;第二,要积极回应数字时代提出的现实问题;第三,要坚守法治的基本精神和原则。

马怀德教授指出在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需要高度关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人民满意。《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明确提出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其中人民满意是核心内容。在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不能仅追求提升行政效率而忽略其他要求。其次,在数字技术广泛运用于法治政府建设,特别是政府治理领域之后,不能突破保障个人信息、个人隐私、个人人格尊严等合法权益的界限。最后,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涉及到政府治理的主体、行为、监督、救济等一系列政府治理问题,应当精细化地研究数字技术究竟改变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哪些方面,并将重点放在行政执法、个人信息保护和法治政府的指标评估体系等方面。

据介绍,主题发言环节由《法学研究》副主编谢海定主持,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黑龙江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敬波,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执行主任刘艺分别以《数字时代的权利保护问题》《数字政府的发展与行政法治的回应》《数据法治政府评估指标的建构与完善》为题带来主题报告。

武汉大学法学院秦前红教授线上作题为《数字时代的权利保护问题》的报告。秦前红教授指出,从总的趋势来看,数字化时代下权利的内涵在发生变化,其与义务、权力的关系也都随之迭代。就宪法视角下的权利保护有如下问题值得思考:第一,数字化人才观念的论证问题。区别于生物人的数字人是不受具体情景变化的人群,有关其存在的论证也是数字时代的逻辑起点。第二,数字化时代的权利涉及对人格权的理解问题。《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有关规范不足以解释数字化时代下的人格权,需要回归到宪法中对其界定。第三,权利保护视角里的平等权问题。主要涉及发展极不均衡问题,算法黑箱、信息茧房带来的事实不平等问题,需要运用宪法关于平等权的原则和规定进行权利保护。最后,秦前红教授强调,在数字化时代,应当重视公益诉讼的介入对实现权益保护的价值。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刘艺教授作题为《数据法治政府评估指标的建构与完善》的报告。刘艺教授对数字法治政府的评估概况进行了介绍,指出法治政府数字化转型是一个全球化不可逆的潮流,政府的治理已经和电子化、信息化发生了深度关联,逐渐从传统的、封闭性的政府转变为开放的、共享的、高效的数字化政府。刘艺教授提出,虽然国家目前出台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的内容相互映射,但是却缺乏对于法治政府和数字政府之间的关系、二者的具体交叉点、建设的重点等内容的具体规定,存在继续完善的空间。刘艺教授介绍了数字法治政府评估指标的建构和调整过程,指出了政府在数字化转型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并且对下一步数字法治政府评估的方法优化和重心调整提出了建议。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黑龙江大学校长王敬波教授作题为《数字政府的发展与行政法治的回应》的报告。王敬波教授从数字和法治政府之间的关系、数字行政是否改变了权利运行的结构、是否引起了组织法方面的变革、数字行政对行政管辖和行政行为体系的影响、如何优化行政证据规则、是否要在行政程序中强制性地嵌入某些正当程序这五个方面进行了发言。首先,王敬波教授认为数字和法治之间具有内在价值的一致性,同时也要注重法治以人为本的特性。其次,王敬波教授认为数字行政具备独立性,应该进一步分析行政权力、数据权力、个人权利之间的关系。再次,王敬波教授认为数字行政突破了传统的行政管辖体制,可能会实现穿透式的管理,在损益性行政行为中应该更多强调以人为本,限制自动行政的权力边界。王敬波教授认为应该优化行政证据规则,同时也要注重一些原则的建立。最后,王敬波教授指出行政程序中应该嵌入陈述、申辩等正当程序来更好地保障个体权益。

据悉,本次会议的研讨共分为四个单元,分别由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执行主任刘艺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彭錞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副院长林华教授和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蒋红珍教授主持,就“数字法治政府中的执法问题研究”“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数据问题研究”“数字法治政府中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研究”“数字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研究”四个主题的二十三个专题进行了深入热烈的研讨。专题涉及自动化行政、生成式人工智能安全管理、公共数据治理、政府数据开放和共享、个人数据保护、数字法治政府评估指标等领域。

研讨环节结束后,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赵鹏教授认为,伴随着数字技术对经济社会的渗透,我们的生产生活环境被重塑,整个法律体系都在逐步的回应,行政法也不例外。赵鹏教授提出,一方面,伴随行政活动的数字化,我们需要调整行政程序的某些规则,确保被数字技术改造的行政权力运行方式,同样受到法律控制;另一方面,针对新兴权利如个人信息自决权被法律确认,我们也需要检讨传统的理论设定,既不能让行政机关成为某些新兴权利保护的化外之地,同时也要兼顾行政活动的内在逻辑,形成比较平衡的规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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