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通报了今年二季度以来违反法律法规的21起典型案例的处罚信息,最高被处以行政罚款1000元,还有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在21起典型案例中,违法抢越铁路道口、线路5起。这些案例中,司机驾驶汽车在列车通过铁路道口时,违法抢越道口,造成列车紧急停车。铁路公安机关依法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罚款的处罚。
违法进入铁路封闭区域6起,这些案例中,有人为捕抓蚱蜢擅自攀爬栅栏进入高铁封闭区域,影响3列动车组晚点;有人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擅自攀爬栅栏进入高铁封闭区域,影响2列动车组和一列客车晚点;还有人因贪图方便,损坏栅栏并进入铁路封闭区域内,但未影响列车。铁路公安机关依法分别对相关责任人处以行政拘留、罚款的处罚。
在铁路线路上置障一起,在这起案例中,两名未成年人出于好玩在南防线防城至防城港北站间K156+945处钢轨轨面上放置石棉瓦块和小石块,危及铁路运输安全。该行为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禁止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遗弃障碍物”的规定。铁路公安机关依法对2人的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2人的监护人严加管教。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放飞无人机两起,在其中一起案件中,蒋某未经报备许可,擅自使用无人机穿越衡柳线全州南站K225+900处铁路线路上空拍摄,危及铁路运输安全,且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航拍视频。后蒋某被铁路公安机关罚款1000元。
此外,还有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施工或挖沟(坑、穴、井)、违法扒车、破坏或损毁铁路设备设施、扰乱铁路车站秩序等违法行为。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提醒,当前,大、中、小学生陆续进入暑假阶段,家庭监护不到位、未成年人出于好玩和好奇,容易发生在铁路线路上置障、拍照、拍摄视频或者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玩耍,以及擅自进入铁路线路封闭区域等违法行为,不仅会危及铁路运输安全,也对违法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另外,一些企业、村庄和个人不了解铁路法律法规规定,容易发生在铁路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违法施工、堆土、弃渣、排污等行为,危及铁路运输安全。铁路部门提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维护铁路安全。
铁路沿线群众发现泥石流、山体塌方或滑坡等异物侵入铁路线,在铁路上放置障碍物、拆盗轨道及配件、破坏线路,以及路外人员进入高铁防护栅栏或群体性上普速线路,机动车、非机动车、大牲畜上道或进入高铁防护网等现象时,可拨打电话向铁路部门反映情况。铁路部门将对发现隐患和防止事故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朱葳
校对/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