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找人脱罪被骗 检察官挖出“案中案”
检察日报 2022-12-27 12:32

面对讯问,犯罪嫌疑人神色慌张且反复发出奇怪的提问,这一情况引起了办案检察官的注意。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康某醉驾案时,挖出了潜藏在背后的诈骗犯。经审查,该院对无前科、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的康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2年1月12日晚,康某醉酒后驾车,被公安民警查获。案件移送襄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对康某进行了讯问。讯问中,检察官注意到,康某眼神飘忽、神色紧张,经常顾左右而言他,还多次询问自己的办案流程是不是和其他醉驾犯罪嫌疑人一样。

“这个你放心,我们所有办案程序都是依法进行的,绝对公平公正,会保障你的合法权益!”听到检察官的回答,康某并没有放松下来,反而更加焦急且欲言又止。

见状,检察官突然发问:“是不是有人告诉你,可以通过走关系来减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这一突如其来的发问让康某大为错愕。检察官趁热打铁,向他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如果你真的相信花钱消灾并且还给了钱,那你可能被骗了,你最好如实说明情况。”

在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下,康某终于将案件背后的隐情和盘托出。原来,醉驾之后,康某慌张不已,找到熟人陈某帮忙。陈某声称自己有门路,能帮忙解决问题,并以打点、送礼为由,先后向康某索要2万余元。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复核了全部案情,全面审查了所有证据材料,并对相关办案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确保康某醉驾案依法依规办理。同时,襄州区检察院经调查,初步认定陈某涉嫌诈骗罪,并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22年4月,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还赃款2万元。目前,该笔款项已发还给康某。2022年9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文/戴小巍 田旭乾 杨居源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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