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家用燃气灶具以及未标注“燃气专用”及类似表述字样的燃气软管;燃气软管选购时,建议消费者优先选购不锈钢波纹软管或金属包覆软管;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为8年(从售出当日起)……近日,为共同守护好燃气用具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底线,防范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燃气用具及配件生产经营和安全使用指引》,指引从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要求、生产经营提示、消费及使用提示四大方面对燃气用具及配件的使用安全进行了明示。
指引中明确,家用燃气灶具、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产品应依法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并符合认证的相关要求;销售者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主体资格,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留存进货凭证并如实记录进货渠道、产品信息、检验报告、供货商联系方式等信息。不得销售无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的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应依法履行产品质量义务,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产品标识、警示说明应真实、完整;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对平台内商户提交的信息进行核验,督促规范平台内商户在商品详情页面展示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规格型号、执行标准、强制性认证等有关产品信息,确保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
在销售时,经营者应特别注意,不得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家用燃气灶具。不得销售输出压力可调节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不得销售未标注“燃气专用”及类似表述字样的燃气软管。
消费者在选购燃气产品时特别要注意燃气软管的选择,指引中提到常见的燃气软管有家用燃气用橡胶和塑料软管、不锈钢波纹软管及燃气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3种。其中橡胶软管最为常见,不锈钢波纹管和金属包覆软管的弯曲性能、强度、耐腐蚀性、耐高温性均优于橡胶软管,可有效防止外力破坏或虫蛀鼠咬。建议消费者优先选购不锈钢波纹软管或金属包覆软管。不要使用非燃气专用软管连接燃气设备。
同时还要关注燃气用具使用年限,超过使用年限的燃气用具应及时更换。使用人工煤气的快速热水器、容积式热水器和采暖热水炉的判废年限为6年(从售出当日起);燃气灶具、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快速热水器、容积式热水器和采暖热水炉的判废年限为8年(从售出当日起);燃具的判废年限有企业明示的,应以企业产品明示为准,但是不应低于前述规定的年限,以上规定以外的其他燃具的判废年限为10年。
指引还提示消费者,选购与供应的燃气类别一致的燃气用具;不购买、不使用“三无”产品;不私自改装燃气器具,不加装非燃气灶具厂家配套或认可的聚能环、防风罩等装置或附件;发现燃气用具有异常时,应立即关断燃气开关,停止使用燃气用具,并及时与专业维修机构联系,排除安全隐患。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薇
编辑/谭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