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话题“工人收工路上因热射病去世”冲上热搜,引发了公众热议。7月5日,西安建筑工人王建禄收工回家路上因热射病去世。他女儿称,父亲当天在高温、高湿度的环境中工作了9个小时,因为未签劳动合同,难以认定劳动关系,无法认定为工伤,目前也联系不上工地负责人。
热射病,简单讲就是重症中暑,是由热损伤因素作用于机体引起的严重致命性疾病,致死率高达50%-70%左右。建筑工人王建禄因热射病离我们而去,让人悲痛,令人扼腕。近期,浙江、四川、福建、江苏、河南等地先后出现热射病病例,包括王建禄在内,已有多名劳动者因热射病死亡,这无疑敲响了加强高温期间劳动保护的警钟。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调整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该追问的是,在这些热射病致死事件中,涉事单位是怎样执行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规定,预防职业性中暑的?他们的劳动保护工作是否到位?我们期盼相关部门尽早介入、查清原因、厘清责任,给死者家属一个说法,给社会一个交代;更祈祷此类悲剧不再重演,愿广大劳动者每天都能“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
痛定思痛,关键在于坚持举一反三,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相结合,未雨绸缪治未病。各用人单位应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多措并举,将夏季高温天气作业防暑降温保障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比如,建筑施工、环卫等需要户外作业的行业,采取错时工作、轮换作业等措施,尽可能让劳动者避开高温时间;对于外卖小哥、快递小哥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平台企业应优化派单机制,合理调配人手,降低高温期间骑手工作强度,等等,不一而足。
连日来,我国遭遇持续高温天气。据监测,今年6月,全球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约0.4℃,为1979年以来最高。国家气候中心预计,今年盛夏(7月至8月),我国气候状况总体偏差,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偏多,旱涝灾害较重。多起热射病致死事件也从一个角度提醒人们,防治职业性中暑,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任重而道远,不能光靠用人单位自觉。前不久,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对职工防暑降温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级工会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工会的群众监督职责,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预防发生职业性中暑事件。对照实际来看,该《通知》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指导性,各地要不折不扣地推进落实。
在关乎职工权益乃至生命的重大问题上,不仅是工会组织,人社、卫健等部门都应当提高站位、找准定位、履责到位。当此之时,各部门要坚持日常巡查与“双随机一公开”相结合,深入用人单位检查调整工作时间、发放高温津贴、落实安全保护措施等情况,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坚决对违法行为说不。同时,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劳动者和社会各界举报劳动违法行为,抓早抓小、凝心聚力保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生命至高无上,防暑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地政府要要坚决扛起“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政治责任,坚持把防酷暑战高温与疫情防控紧密结合起来,从夯实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入手,全面加强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和劳动保护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营造更加安全健康平等和谐的劳动环境,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文/杨维立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