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运期间,宁波市“包火车”搭载复工人员
员工留甬过年每天可领红包100元,最高不超过500元;企业增产最高奖50万元……12月14日晚,浙江省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支持企业留工优工促生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和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留工优工促生产。
《通知》指出,在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的前提下,鼓励订单饱满企业和建设任务重、工期紧的重大项目施工企业合理制订春节期间生产建设计划,根据实际情况调度增加第一季度产能安排。
对2021年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2022年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
《通知》提出,鼓励春节期间生产的企业采取发放“留岗红包”、保障住宿、改善就餐环境等措施,提高留甬员工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积极性。
对2022年1月26日至2月10日期间在宁波市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重大项目施工企业一线生产岗位工作,且2021年12月在甬缴纳社会保险的非宁波市户籍员工给予专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每人最高不超过500元。
据悉,员工专项补贴由企业代为申报,属地乡镇(街道)审核,经“甬易办”平台发放。
此外,《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保障宁波市外员工顺利返岗。2022年2月1日至2月28日,对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宁波市外员工返岗,或浙江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宁波市外员工返岗的,符合条件的按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自行到宁波市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返岗就业的宁波市外员工(含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留甬员工调休返岗),符合条件的给予返岗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宁波市外浙江省内100元/人、华东地区300元/人、华东地区以外500元/人。
据悉,该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2年12月31日止,相关政策措施已明确施行时间的,从其规定;与其他同类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国家、浙江省出台或调整相关支持政策的,按新规定执行。
文/记者 林波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