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报告,日常应检尽检核酸检测混检中发现1例初筛阳性。
同日,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两名境外返漯人员核酸检测呈阳性,隔离期满从上海乘火车到漯河,两人活动轨迹如下:
(1)男,49岁,11月20日自塞尔维亚乘机在上海浦东机场入境,当日转运至上海市指定宾馆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2月4日解除隔离,当日22:12由上海火车站乘坐K1048次列车于12月5日11:52抵达漯河火车站,在车站闭环转运至舞阳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进行为期7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2月6日,在常规核酸检测中结果为阳性。
(2)男,47岁,上述人员同行者,入境后行动轨迹相同。在12月6日的常规核酸检测中结果为阳性。
齐齐哈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提示:请12月4日乘坐过K1048次列车(12月4日22:12自上海始发,12月5日11:52终点到达漯河站)的来齐返齐人员以及与上述感染者行动轨迹在时间、空间有交集的来齐返齐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单位报告。配合落实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是每个市民的法定责任和应尽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导致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12月7日,杭州新增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系某市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两人为同住关系,其中1人曾于12月1日、2日前往外地参加活动。
同日,呼和浩特市发布外地一例新冠肺炎复阳人员在当地活动情况: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一名新冠肺炎治愈复阳人员乔某某,(1)12月4日乘坐山东航空SC4843航班到达白塔机场(13:34-15:00,座位号30F),15:32步行至机场宾馆(启航路),入住213房间,15:50去机场咨询,16:27在机场地铁站西侧乘出租,16:47到万达广场东门,进入万达乘滚梯到三楼由东向西步行至阿香米线店,饭后17:21原路从东门离开万达广场,17:24乘坐出租,17:42下车返回宾馆未在外出。(2)12月5日7:00在宾馆餐厅吃早餐,约7:55退房,8:05离开步行去机场办理登机。8:20至安检自助闸机短暂摘口罩人脸识别。8:37在20号登机口候机,之后乘坐G52813航班到乌兰浩特机场(10:15—12:00,座位号16D),由突泉县疾控中心人员驾驶120负压救护车接到突泉县春天宾馆隔离。
齐齐哈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提示:请12月4日乘坐过SC4843航班、12月5日乘坐过G52813航班以及与上述感染者行动轨迹在时间、空间有交集的来齐返齐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单位报告。同时请广大在齐人员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一旦发现风险因素,第一时间主动报告。
配合落实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是每个市民的法定责任和应尽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导致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