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news|广州市首例“上头电子烟”新型毒品案一审宣判 嫌疑人获刑一年三个月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11-25 19:23

据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11月25日消息,11月24日,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广州市首例“上头电子烟”新型毒品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所谓的“上头电子烟”,是指在电子烟或电子烟油中非法添加了其他毒品成分——合成大麻素。今年5月11日,国家禁毒办、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决定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公告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说所有品种的合成大麻素类物质,都属于我国法律意义上的毒品。

近段时间以来,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破获多起涉“上头电子烟”的新型毒品案件,越秀区检察院陆续批准逮捕了该类毒品案件9件15人,提起公诉6件10人。

越秀区检察院办理的多起贩卖“上头电子烟”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均为25岁以下,甚至还有一些未成年人。

为什么“上头电子烟”会让不少年轻人深陷其中?原因在于合成大麻素的活性高、药效强,直接作用于神经系统,使人能迅速产生轻飘飘、眩晕甚至致幻等反应,只需要1毫克的剂量,就能产生比天然大麻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效果。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上头电子烟”在酒吧、夜场很盛行,在这些娱乐场所玩乐的年轻人需要“气氛”、需要“嗨”的感觉,而且以往缺少对这类“上头电子烟”的管制,很容易可以获得。

现有科学研究表明,合成大麻素的毒性非常大,其滥用经常会导致心肌梗死、中风、急性肾损伤、癫痫及各种并发症,甚至会致死。

据犯罪嫌疑人供述,他们所贩卖的“上头电子烟”,多数由自己勾兑,随意加入不同的香精、烟油和合成大麻素,很难控制添加的剂量,吸食这种“上头电子烟”非常容易导致中毒反应。

而且有报道称,滥用合成大麻素停药后有明显的躯体戒断症状以及强烈的心理渴求,表明合成大麻素可能比传统毒品更容易上瘾。

检察官提醒,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而以“上头电子烟”为代表的新型毒品,也亟需引起大众关注。新型毒品不是时尚潮流,人们尤其是青少年要警惕“合法上头”的诱惑,切莫盲目追求所谓的“上头”快感而以身试法,要增强辨别新型毒品的能力,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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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天琪
编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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