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以长江、黄河流域,京津冀、大湾区为重点 推动地方制定生态环境标准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11-25 10:39

11月25日,生态环境部召开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介绍,“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部共制修订发布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673项,增长幅度为历次五年规划期间最高。“十四五”期间将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地方制定更有针对性的地方生态环境标准。

别涛介绍,截至目前,现行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总数已达到2202项,其中,生态环境质量标准16项、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2项、污染物排放标准183项、生态环境监测标准1283项、生态环境基础标准49项、生态环境管理技术规范669项。地方生态环境标准迅猛发展,截至2020年底,依法备案的地方标准总数达到298项,与“十二五”末期的148项相比新增了一倍。

目前,生态环境部正在组织编制《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十四五”发展规划》。别涛表示,《规划》将进一步拓宽标准覆盖领域、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标准水平、增强地方标准供给。

“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部将整合体系、填补空白,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动黄河、噪声污染防治、海洋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气候变化应对、生态环境监测、电磁辐射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制修订,推动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的法制建设,推动区域生态环境立法。大力发展地方标准,以长江流域、黄河流域、京津冀、大湾区为重点区域,推动地方制定更有针对性的地方生态环境标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鑫
编辑/熊颖琪
校对/葛冬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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