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枭刘权进行毒品犯罪,涉及金额巨大。其兄弟及前妻都成了洗钱帮手,二人利用提供资金账户、转账、编造虚假投资、虚设债权债务等多种洗钱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涉案数额高达千万元。正值“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6月24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审理了此案,最后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据了解,2018年11月,广东、广西、云南三省警方联手破获了公安部代号“543”的目标案件,三省警方围绕毒源五次延伸六次收网,全链条摧毁了一条“缅甸-云南保山-广西钦州-广东东莞”的海洛因贩运通道,缴获海洛因81公斤,这是广州市三年来单案缴获海洛因最多的案件。2018年9月,公安机关在抓获毒枭刘权时现场搜出床底的30余万毒资现金和数十张银行卡。起先其前妻杨丽敏反抗公安机关的搜查,经过相关法制教育后,杨丽敏主动交出了银行卡。随后杨丽敏利用警方异地查冻的时间差,有针对性的转走了150万左右的毒资。公安机关之后发现杨丽敏找到了地下钱庄,使毒资被层层分散。
在这次案件中,毒枭刘权名下个人财产几乎为零,而其前妻杨丽敏名下拥有一个超过450万的别墅和200余万的现金存款,哥哥刘军利用和杨丽敏签订的虚假借款合同,将杨丽敏转账的160万元入股了火锅店,开了超市并且买了捷德汽车。
据了解,此次涉案人员毒枭刘权和前妻杨丽敏于2017年1月结婚,同年11月产下一子,一个月后二人离婚,离婚后又育一子,关系一直十分紧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丽敏和刘军在明知同案人刘权长期从事毒品犯罪的情况下,为掩饰隐瞒其毒品犯罪所得,以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通过提供资金账户转账,编造虚假投资趋势,债权债务等方法,协助刘权将毒品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合法财产。公诉机关还指出被告人杨丽敏在其前夫刘权的指使下在云南省保山市分别开设了中国银行等六个银行账户,以及之前提供的中国建设银行账户,用于接收刘权毒品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共约人民币67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刘军,杨丽敏无视国家法律,明知是毒品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利用提供资金、账户等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情节严重,其行为共同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还指出,由于在2019年9月26日被广州市公安局禁毒大队传唤后,杨丽敏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并于2020年4月3日,申请通过二手车行,以8.5万元的价格将一辆汽车卖出,将车款上交政府,可以从轻处罚。
庭审期间,刘军的辩护人称关于公诉方提供的买卖商铺的证据,刘军没有参与购买,且不清楚资金来源,火锅店入股也是个人积蓄。公诉机关还指出,刘军名下的9张银行账户流水清单显示,这9个账户通过转账、套现等共接受了490万。针对此,刘军辩护人表示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这些钱款来源于毒品犯罪所得。在被抓获之前,刘军不知道刘权是贩卖毒品的,所以没办法证明刘军事先知道刘权的行为,并对毒品贩卖所得进行掩饰。
在法庭上杨丽敏强调自己不知情前夫刘权进行毒品犯罪的事实,表示刘权不经常回家,和刘权感情不好,并已离婚,所以自己并不知晓刘权的工作是否赚钱。自己是在刘权被抓的那一天才知道刘权实施毒品犯罪。刘军也表示,自己并不知晓刘权的毒品买卖行为,自己靠着养蜂和开美发店赚了一些钱财,也并没有参与买卖万和华府别墅的行为,所以不认同公诉书中的一些指控。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刘军辩护人表示,刘军如构成犯罪,也是从犯,是由于其法制观念淡薄造成的,依法应该从轻。刘军表示自己认同辩护人所说的,认为自己无罪。杨丽敏辩护人对杨丽敏洗钱罪罪名无异议,但认为杨丽敏在此案中自首,认罪态度好。如实公诉罪行,积极配合调查,所以应该从轻判处,杨丽敏也表示同意其辩护人的意见。
最后法院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实习生 王芊润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赵加琪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