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news|曾因打架斗殴被警方处理 一网民侮辱贵阳牺牲辅警被拘10日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19-10-09 16:28

9月29日,27岁的贵阳乌当区辅警杨志伟在制止一起盗窃案件现行犯罪时,被嫌疑人持刀刺伤,抢救无效牺牲。10月1日,网民叶某友曾因打架斗殴被警方处理过,对警察群体记恨在心,因此发布侮辱牺牲辅警的言论。随后,由于叶某友人在福建莆田,贵阳警方请求莆田警方协查。10月6日,莆田警方将叶某友抓获,并对其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据莆田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10月8日通报,9月29日凌晨3时许,贵阳乌当区东风镇辅警杨志伟为制止一起盗窃案件现行犯罪,与持刀的嫌疑人展开殊死搏斗。搏斗中,嫌疑人朝杨志伟身体多处进行捅刺,其中一刀刺穿心脏,致其不幸牺牲,年仅27岁。随后,嫌犯郭某某被抓获。

10月1日,贵阳网警工作发现,网民“小猪叶贵花花”在微博文章《泪目,贵州辅警杨志伟在抓捕中被刺,因公牺牲!》下发布侮辱牺牲辅警杨志伟的评论。贵阳网警迅速将该情况通报乌当网安部门,经乌当网安部门核查,该网民真实姓名为叶某友,贵州安顺人,31岁,2019年后在福建莆田打工。

贵州省公安厅网安总队立即将该情况转给福建警方,请求协查,莆田网安在接到贵州警方通报后,迅速开展工作,将有关线索通报莆田荔城警方,查找该网民,经福建警方多方工作,10月6日,叶某友落网。

询问中,叶某友表示,自己并不认识牺牲辅警杨志伟。叶某友曾在打工时斗殴被当地警方带到派出所处理,并因此事被扣工资,使他对警察群体记恨在心。国庆假期,他在上网娱乐时抱着“发发牢骚,没人会计较”的心态发布了不当的辱警言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叶某友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辱警违法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并不认为这是违法行为,或抱有“不会被抓到”的侥幸心理。还有一部分仇警的原因是曾受过公安机关的处理,甚至治安、刑事处罚。侮辱诅咒、恶意揣测、造谣诽谤牺牲的公安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这些行为不只是在展示自己的道德下限,更是在触动法律红线。希望广大网友遵纪守法,莫逞口舌之快,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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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编辑/王朝
校对/董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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