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将二审:在破产申请审查期间,法院可临时中止债务人财产执行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6-08-21 10:23
8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黄海华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8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本次会议将对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进行二次审议。
黄海华介绍,2025年9月,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二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
一是明确在破产申请审查期间,人民法院可以决定临时中止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二是完善破产管理人范围的规定;三是充分发挥重整制度挽救困境企业的功能,明确重整前协商的方式、程序并与重整程序衔接,完善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及批准制度;四是调整优化关于破产财产清偿顺位的规定;五是完善跨国破产制度,完善我国法院对跨国破产案件管辖权等规定;六是细化完善连带个人债务人债务清理相关制度,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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