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5-03-28 16:29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规范住院预交金管理。

20世纪80年代,国家相继建立了住院预交金制度和门诊预交金制度。当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健全,信息技术不断发展,预交金的相关作用逐步减弱。《通知》要求,2025年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同时,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个人自付平均水平,自2025年6月30日起执行。

提高住院费用结算效率。原则上,医疗机构要在患者出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住院费用结算,逐步实现24小时内结算。探索推行“一站式结算”“床旁结算”“线上结算”等便民措施。

严格执行现有政策明确的脱贫人口“先诊疗后付费”举措。同时鼓励医疗机构依托个人征信体系,探索信用就医。

(总台央视记者 龙晓勤)

编辑/胡克青

相关阅读
北京试点“预住院”费用医保支付 术前先期检查等费用可纳入住院费用统一结算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5-04-22
3月新规来了!事关门诊预交金、“鬼秤”,这地将上调最低工资
中新经纬 2025-02-28
取消门诊预交金、规范住院预交金 今年3月正式实施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5-01-20
北京4项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将调价,涉肿瘤、心血管等领域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12-22
北京:19项医疗服务价格11月16日起调整 公立医疗机构执行时可下浮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11-05
北京取消服务机构申报工伤费用全部纸介材料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2-01
北京公立医院新增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3-09-17
北京公立医疗机构新增1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6-19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