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news | 田地内焚烧秸秆引燃周边杂物 北京密云一村民被依法处罚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5-03-21 13:18

3月21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密云消防救援支队获悉,一名村民因为焚烧秸秆引燃杂物造成火灾,被依法处罚。

3月3日下午,北京市密云区密云镇季庄村北侧400米处室外垃圾起火,密云区十里堡消防救援站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处置。10分钟后,现场明火被扑灭,无人员伤亡。

事后,密云区消防救援支队对该起火灾展开调查,发现火灾原因系村民董某在自家田地焚烧秸秆引燃周边杂物所致。

近日,密云区消防救援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董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焚烧秸秆引起火灾,以“过失引起火灾”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密云区消防救援支队提示:春季天干物燥,一些农户有焚烧秸秆、杂草的习惯,但在田地附近如果有树木、住宅,烧荒时极易引发火灾,一旦造成严重后果,要承担法律责任。春耕农忙时,请大家一定注意消防安全。

(通讯员 饶继猛)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编辑/汪浩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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