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院探索个人信用重塑机制改革
法治日报
2024-09-10 12:30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先行探索个人信用重塑机制改革,并受理全省首例个人信用重塑案件,为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迈出了关键一步。
厦门中院自2023年起即从现实需求出发,先行开展具备个人破产部分功能的个人信用重塑工作的实践探索,并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个人信用重塑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该《指引》明确了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债务人可以通过债务清算、重整、和解等方式,免除其未清偿债务,从而实现个人信用修复。此外,《指引》还设立了财产豁免制度,规定债务人行为限制、考察期及虚构债务、隐匿财产等行为的责任承担,在保障债务人基本生存权利的基础上,为债权人提供稳定预期,并严格惩戒恶意逃债行为,加强当事人诚信自律。
据了解,厦门中院根据债务人申请,于近日正式受理审查全省首例个人信用重塑案件。
该案件的债务人曾投资经营某服务行业公司,但由于一些原因,公司陷入负债困境,债务人也因此背负多笔债务。在公司营收逐步趋好后,债务人申请了个人债务重整,希望通过信用重塑制度实现债务的有序清偿,恢复个人信用和企业诚信经营。
文/张淑秋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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