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保山发布消息,近日,郭某云等“网红”诈骗案32名受害人来到保山市龙陵县公安局,领回被骗财物共计28.3万元。
今年6月13日,龙陵县公安局经过周密侦查,先后将涉嫌诈骗的郭某云,网名“龙陵霸男”,外号“红裤子”;杨某芹,网名“杨小乖”,外号“丫头”;段某记,网名“上瘾的思念”;徐某清,网名“回眸一笑”;韩某梅,网名“云南一支花”5人抓获归案。
郭某云
杨某芹
段某记
徐某清
韩某梅
这些人通过短视频平台直播间直播“PK”过程中许诺多倍返利、高额回报打赏、刷礼物的网民,诱导粉丝和网民给主播打赏、刷礼物;相互配合以编造谎言、对骂等形式,煽动网民打赏、刷礼物压制和战胜对方,从中非法牟利。直播结束后,以各种理由拒绝兑现事先承诺的返利,而将所得钱财据为己有分配后挥霍。
五人到案后,经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又抓获了另外5名参与犯罪的网络主播。此案共10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破获以后,公安机关又发布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犯罪线索的通告,先后有多名受害人到公安机关报案。专案民警一方面及时全面收集证据,严厉打击犯罪,依法办理案件惩处犯罪嫌疑人,另一方面尽全力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为受害人追回经济损失。
警方提醒:上网须谨慎,一定得提高警惕,切勿被网上一些别有用心的所谓“网红”“主播”的表象所迷惑。
此前报道
此前,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公安局发布《关于公开征集郭某云等人涉嫌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经警方查证,2023年底至今,犯罪嫌疑人郭某云等人通过短视频平台直播间PK,许诺虚假高额返利回报,诱骗粉丝、网民打赏、刷礼物的方式实施诈骗违法犯罪活动。
警方公布的信息显示,涉案犯罪嫌疑人郭某云,男,35岁,龙陵县龙新乡绕廊村人;杨某芹,女,33岁,龙陵县镇安镇淘金河村人;段某记,女,39岁,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徐某清,女,29岁,腾冲市团田乡燕寺村人;韩某梅,女,33岁,腾冲市芒棒镇红豆树村人。
据媒体报道,郭某云等5名“网红”都有多个账号,分别拥有几百、几千、上万甚至几十万粉丝。
报道称,自2023年底以来,5名“网红”通过商量和预谋,决定利用各自在网络上、在短视频平台上的影响力,通过平台直播间直播“PK”,在直播“PK”过程中许诺对打赏、刷礼物的网民给予多倍返利、高额回报,以此诱导粉丝和网民给主播打赏、刷礼物。
直播期间,5人作为主播,相互配合以编造谎言、对骂等形式,煽动网民打赏、刷礼物压制和战胜对方,最终以获得礼物多者为胜,通过互相“PK”,从中非法牟利。半年多时间,共有多人在直播间观看直播并给作为主播的5人打赏、刷礼物,截至目前梳理出的涉案金额已达11万余元。但直播结束后,5人以直播间禁言、虚拟身份拉黑、踢出直播间等各种理由拒绝给打赏、刷礼物者兑现事先承诺的返利,而是将所得钱财据为己有,分配后挥霍一空。
经查,此案被骗人员人数较多,其中有搬运工、洗碗工等各种人群,有的是因为信任或者爱慕自己心中的“网红”、有的是因为想得到“高额回报”,纷纷在虚拟的网络直播间为所谓网红打赏、刷礼物,最后损失惨重。例如一名扛水泥的工人打赏、刷礼物价值达3.7万元,而他每扛一吨水泥的报酬仅有10元。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