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据“南京发布”微信公号消息,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放松,新政包括贷款年限、首付比例、住房套数和贷款次数认定的调整。其中提到,贷款年限由退休后延长5年放宽至延长10年;取消“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对于原首套房人均建筑面积需不超过40平方米”的限制。此次调整自2024年8月27日开始执行。已经申请贷款但没有发放的,根据贷款申请人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调整方面,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满5年,公积金贷款年限由退休后延长5年放宽至退休后延长10年。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已婚的,可贷年限按照申请人夫妻中可贷年限长的计算,不区分主借款人或配偶。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已婚的,根据借款人的最长可贷年限来计算最高可贷额度。其他计算贷款年限的方式不变,如存量房最长可贷年限不超过20年,商品房最长可贷年限不超过30年,贷款期限加房龄不超过70年等均不变。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方面,自2024年8月27日起,公积金贷款的首套和二套的认定条件,由商业银行来决定。对于组合贷款,商贷认定是首套,公积金就是首套,按首套利率来执行。组合贷款套数认定好了以后,商贷及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各自的利率标准去执行,目前首套房5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85%,5年以下(含5年)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35%的政策不变。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按照贷款时认定的房产套数计算,不再查验历史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比如,认定房屋是首套房,则视同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取消“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对于首套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的限制。不过,房屋仍存在未结消公积金贷款,不允许再进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政策继续执行。
此外,对于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以前贷款首次首套才能上浮到60万一人、120万一户,自2024年8月27日起取消首次首套限制。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