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家银行理财子公司发布公告称,提前终止旗下部分理财产品。
从公告内容来看,银行提前终止理财产品涉及多种原因,包括投资项目提前到期、产品规模过小、根据市场及投资运作情况合理评估,以及为最大程度保障投资者利益等。在业内人士看来,理财产品提前退场反映了理财子公司在净值化时代背景下的一种调整策略。
多方面因素
导致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证券日报》记者梳理发现,中邮理财、民生理财、华夏理财等多家理财子公司发布了旗下部分产品提前终止公告。近期提前终止的理财产品中,大多为固收类产品,以R2、R3级为主,成立时间从一个月到一年不等,多数运行时间不长,认购规模较小。
根据普益标准数据统计,年内(截至6月13日)提前终止的净值型理财产品共1053款,去年同期为878款,同比增加175款,上升19.93个百分点。
对于理财产品提前终止的原因,多家银行理财子公司在公告中有所提及。例如,6月11日,中邮理财邮银财智·鸿运定制6号(盛鼎版)人民币理财产品提前终止事项的公告称,拟于2024年6月17日提前终止该理财产品,原到期日为2029年6月17日。公告称,“当前市场利率大幅下行,影响产品未来运作,在目前产品实际业绩达到业绩基准的情况下,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经与客户沟通一致,产品管理人决定提前终止本产品。”
此外,多款理财产品提前终止的原因为规模缩水。例如,华夏理财近期披露了多款产品提前终止的公告。其中,华夏理财固定收益增强型三个月定开理财产品2号计划于2024年6月21日提前终止。该行的客户经理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主要是受市场影响,净值波动加大,少数业绩欠佳的产品因赎回等因素导致产品规模收缩。为保障投资者利益,银行理财机构终止了认购规模较小、业绩表现不理想的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的底层资产项目提前到期亦是理财机构提前终止产品的原因之一。据了解,民生理财玉竹固收类两年封闭150号理财产品于2024年6月11日提前终止,原因是该产品所投资的资产提前终止。
苏商银行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杜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提前终止的触发因素还是比较宽泛的,有的是从合规角度出发,比如原来的产品不符合新的监管要求;有的是理财产品所投的金融资产或金融工具提前终止了,所以理财产品被动终止;有的是为将旧产品替换为新产品。当然也有产品因赎回、回撤等原因,导致规模太小或难以覆盖运营成本等种种原因;还有的机构从保护投资者和自身品牌声誉的角度出发,预期损失风险加大,为了维持业绩、口碑而提前终止产品。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机构角度来看,部分机构选择提前终止部分产品有利于机构推动理财产品转型,优化产品体系,提高整体运营效率。从投资者角度来看,提前终止有利于投资者及时止损,减少因产品业绩不佳导致的资金损失,提供资金再配置的机会。
银行理财子公司
需加强自身投研体系建设
对于当前理财产品提前终止现象,有银行业内人士认为,这是银行理财子公司适应净值化转型的一种方式,同时也考验着银行理财子公司在资金配置管理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等方面的能力。
“未来银行及理财子公司需要加强投研体系的建设,提升对市场的研究和分析能力,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需要加强风险管理能力,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应对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需要优化产品设计和管理,设计更加符合市场变化和投资者需求的产品,并加强产品的日常管理和运营;需要做好投资者适当性匹配和投资者教育工作,引导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和风险,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田利辉表示,部分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反映出的问题是运营业绩不佳、底层资产不良、投资策略欠妥和产品设计管理存在不足。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杜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银行及理财子公司需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一是加强权益投资能力。银行理财子公司需要提高权益资产投研能力,积极增配权益资产,以多资产配置策略获取较高收益。同时,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共享资源和信息,提高投资决策的准确性和风险控制能力。二是优化投资策略。银行理财子公司应根据市场环境和投资者需求,制定灵活的投资策略,包括权益、债券、货币等多种资产类型。此外,要注重资产配置的分散化,降低单一资产的风险,提高整体投资组合的稳健性。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