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尹飞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北京市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积极打造一流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的议案”,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相关审议报告显示,市人大常委会已将制定《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列入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并于4月中旬完成了立项论证工作,拟于11月提请常委会进行初次审议。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认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对进一步发展涉外法律服务,提升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服务水平,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重要作用。2022年7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发文,提出在北京等五地试点建设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明确将北京打造成“服务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建设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陶晶介绍,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主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为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已将制定《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列入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并于4月中旬完成了立项论证工作,拟于11月提请常委会进行初次审议。法规案提出的明确领导体制及职责分工、加强仲裁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仲裁机制创新、强化各项保障措施、完善监督与管理等建议,对制定该法规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陶晶表示,下一步将以建设“便利化、专业化、国际化”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为目标,坚持“引领性、综合性、探索性”的立法定位,在地方立法权限内研究仲裁制度与国际通行制度的衔接,对优化仲裁发展制度环境、打造国际争端解决和法律服务新高地等问题作进一步研究,并积极听取尹飞等提案代表及相关领域权威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共同做好法规起草工作。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蒋若静
编辑/谭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