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作品离不开版权的保护,销售来路不明的盗版音像制品,不仅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还可能受到刑事处罚。湖南新化警方发现一家网店销售热门纪录片,600多集,仅售16.8元,其中包含不少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制作的作品。
2023年初,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某电商平台有一家名为“谛加图书音像专营店”的网店,涉嫌销售盗版音像制品侵犯著作权。消费者下单后,卖家将盗版音像制品存储在U盘中邮寄给他们。
湖南娄底新化县公安局民警阳应军:主要售卖的作品,包括一些央视的自制节目,比如说《跟着书本去旅行》还有《大国重器》《大国工匠》。
多部总台央视作品遭盗版
民警调查发现,这家网店一款标明“14部纪录片合集”的商品售卖价格为16.8元,包括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出品的纪录片《跟着书本去旅行》等。
截至2023年6月底,这家网店已售卖5万多件音像制品。经过摸排,警方确定了店主梁某东经常出现的位置——与新化县相邻的安化县平口镇的一家理发店。
湖南娄底新化县公安局民警扶宗旺:刚开始的时候我们以为这是一个理发店,但是经过我们一两次蹲守以后,发现这里根本就不是一家理发店,没有一个人去理过发。
理发店当幌子 实际制售盗版音像制品
在这家理发店里,除了梁某东外,还有另外三人经常同时出现,而这三人均在电商平台注册网店,销售与梁某东店铺里相同的音像制品。警方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
警方现场抓获了正在复制盗版音像作品的梁某东、梁某红、苏某生、刘某基四人,并对涉案设施设备清点扣押。
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公安局民警阳应军:这里面有5台电脑,他们专门从事音像制品的复制和发行,你看这里,他们的数据都在这个硬盘里面,他们通过电脑,拷贝到这个U盘里面,在店铺里面销售。
民警现场扣押了5台台式电脑、3台打单机、4个储存音像制品的移动硬盘、若干个已制作完成等待发货的U盘及大量的空白U盘。
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公安局民警阳应军:他们四个人都是亲戚关系,他们把一些网上搜索销量好的、受欢迎的作品从网上买回来,统一拷贝到一个5T的移动硬盘里面,他们资源共享。
4人注册13家网店售卖盗版音像制品
2024年1月,新化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梁某东、梁某红、刘某基、苏某生犯侵犯著作权罪,向新化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查明,梁某东等四人于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间先后在电商平台上共注册13家网店,总销售额超110万元。
一审宣判 4人均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2024年4月23日,新化县人民法院对这一案件一审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东、梁某红、刘某基、苏某生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依法判处被告人梁某东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判处被告人梁某红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判处被告人刘某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
判处被告人苏某生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对4人分别处罚金,并追缴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