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婆媳争夺孩子的监护权。新洲区法院高效调解化解纠纷,并发出该区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卡》,督促当事人充分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需求,为孩子成长创造和提供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
2022年8月,李某(化名)与周某(化名)结婚后通过试管手术,生下男孩军军(化名)。2024年2月,周某在外务工期间不慎从高处跌落后离世。因为周某的死亡赔偿款等问题,婆婆陈某与李某产生了隔阂,私自将军军藏匿在自己女儿家中。无奈之下,李某只得先行收拾行李,独自回到娘家居住。
此后,李某曾多次上门要求接回军军,但陈某都找各种理由推托。
2024年3月,李某将陈某及小姑子告上法院,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自己享有对未成年人军军的监护权,要求陈某等人立即返还军军。
近日,新洲区人民法院三店人民法庭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庭审中陈某解释,因军军是已故儿子的唯一血脉,而李某今后有可能组建新的家庭。此外,她认为李某没有固定工作,担心会对军军的成长和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因此采用转移藏匿的方式希望取得对军军的监护权。
而李某认为,丈夫去世前,军军一直与她共同生活,且军军未满两周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她是军军的监护人,应由自己直接抚养。
双方僵持不下,考虑到该案事关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承办法官万丹对此并没有简单“一判了之”。休庭后,万丹通过“背靠背”的方式继续调解。
“你跟军军的妈妈都是军军最亲的人,如果你们总是争吵,不知道多伤军军的心。孩子现在还小,正是身心发育的关键时期,更加需要一个有‘爱’的成长环境。”万丹从孩子健康成长出发,耐心开导陈某。同时,她告知陈某可以通过定期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参与到孩子的成长中。
面对李某,万丹将陈某的顾虑详细告知,希望李某也能够体谅老人爱孙心切。对此,李某表示理解,并愿意配合陈某行使探视权,承诺多带孩子回家看望老人。
经过万丹的耐心开导,双方都愿意作出让步,最后达成了调解协议:李某享有对军军的监护权,陈某及小姑子需当天交还军军;陈某享有对军军的探视权,李某负有配合义务。
武汉新洲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对于督促父母当好合格家长、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24日记者获悉,武汉市15家基层法院陆续发放了各自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文/张轶 董星星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