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行为进行早期预防,将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关口前移,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在涉未成年子女离婚案件中,受影响最大的是未成年人,这几乎是一种社会共识。每个人都希望父母和睦、家庭完整,而父母离婚意味着未成年人只能随父母中一方共同生活,另一方偶尔探视,这也可能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为此,无论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是《民法典》,均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作为一项重要原则。此次最高法发布的《意见》,同样也体现了这一原则。在离婚案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将有望最大程度去消除父母离婚对未成年子女的负面影响。
《意见》明确,要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关注其健康成长的精神和物质需求。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这是对关爱未成年人的重申。
为防止父母离婚导致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意见》的主要目标任务——特别明确,要在工作中最大限度防止漠视甚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消除引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各种消极因素。
可见,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重点很明确,方式方法也很清晰,比如,应依托真实案例向离婚案件当事人提示和强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和权利,以及违反法律要承担的不利后果等。另外《意见》指出,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提示”内容。
也就是说,《意见》明确了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指导性原则,并鼓励基层法院在实践中探索确定“提示”内容。这需要各地法院梳理所审理的离婚案件,因地制宜地总结“提示”内容使之发挥实效,在办理离婚案件时对涉及的未成年人提供最大化保护。
至于办案法官如何具体“提示”,笔者以为,要根据案件特点、未成年人具体情况“因人而异”。比如有的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未成年人心理脆弱、情绪不稳,法官提示要有针对性,而不是空乏提示当事人;有的未成年人坦然接受父母离婚,法官提示要把握尺度。
法院作为办理离婚的两条途径之一,提示当事人关爱未成年人十分必要,但也要看到,离婚案件起诉次数越多对未成年人影响越大。有报告显示,在涉未成年子女离婚案件中,46.5%的起诉两次甚至多次。起诉次数多固然与当事人有关,但也与法院的审理判决有关。
另外,婚姻登记机构作为办理离婚的另一条途径,不防也开展类似“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当然具体到个案,婚姻登记机构的提示也要做到“因人而异”。
文/老鹰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