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国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31万件 近五成以判决方式结案 最高法:判行政机关败诉占34.5%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3-10 16:10

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举办2024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系列全媒体直播访谈。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耿宝建透露,2023年全国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31万件,结案30.8万件,在判决结案的案件中,以撤销、变更、责令履行、责令赔偿、确认违法、确认无效等形式判决行政机关败诉共5.2万件,占判决结案的34.5%。他认为,这组数据较好回应了行政审判“官官相护”的质疑。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耿宝建介绍,2023年全国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31万件,同比上升6.4%;结案30.8万件,同比上升3.6%。以裁定不予立案、驳回起诉方式结案的占22.2%,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占25.1%。

“这里我要解释一下,为什么有那么高的撤诉比例。”耿宝建表示,因为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所以很多工作是由法官们做了工作,达成调解协议后,以撤诉的方式确定的。

耿宝建介绍,以判决方式结案的,约占52%。在判决结案的案件中,以撤销、变更、责令履行、责令赔偿、确认违法、确认无效等形式判决行政机关败诉共5.2万件,占判决结案的34.5%。他认为,这组数据较好回应了行政审判“官官相护”的质疑。

此外,除诉讼案件外,人民法院还办理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17.1万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的比例为80.1%,不予受理、准予行政机关撤回执行申请、按撤回申请处理、终结等,共占16.6%,人民法院直接以裁定方式不准予强制执行的比例为3.3%。两者相加近20%。

“可以说,通过对强制执行申请案件的审查与不予执行,同样实现了维护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耿宝建表示,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也带头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在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两年试点期满后,最高人民法院主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申请终止审议《行政诉讼法》修正草案。

“此举十分罕见,也使最高法院直接办理的案件数量骤增,但这一战略决策能够更好保障当事人依法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的权利,能够更好发挥最高法院再审监督职能、能够更好实现统一裁判标准的功能。”

耿宝建透露。

实习生 卢画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王朝
校对/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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