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将对全省范围内各类学校(含幼儿园)食堂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并据此实施差异化监管。《办法》明确学校食堂将依据食品安全情况被划分为守信、基本守信、失信、严重失信四类,相关部门将根据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失信学校食堂开展联合惩戒。
当前,各地寄宿制、半寄宿制学校大幅增加,在校就餐成为城乡中小学生常态。如何优化学生就餐管理服务,确保学生吃得安全、营养,是有关部门及中小学校的“必答题”。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指出,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也就是说,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关键少数”。扎牢制度的笼子,强化对校长的纪律要求、业务培训与管理服务,破解学校食堂管理急难愁盼问题,校长才能真正成为保护学生“舌尖权益”的关键人物。
不过在现实中,校长做好食堂管理工作还面临一些难题。比如由于学生就餐利益较大,引得食材供应商、食堂承包商等竞相追逐,校长成为被“追逐”的主要对象。“围猎”之下,一些学校食堂出现了食品安全、娃口夺食等问题。对此,教育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应给予校长帮助和支持,可以面向校长开展党规党纪及法律法规教育,为食堂管理设底线、画“红线”、架“高压线”。学校也要充分发挥党支部、教代会、工会以及家委会、伙委会的监督职能,帮助校长正确履行食堂管理职权。
食堂管理不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校长难免会因为事务繁忙而对这项工作不够上心。为此,教育、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可以对校长和学校食堂管理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与考核,让更多人掌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的法律、规章、标准和其他专业知识,做食堂管理“明白人”。与此同时,也要指导学校围绕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保障食品安全,确保学生在校就餐实现公益性、便利化。
在食堂管理上,校长不是万能的,既要理解也要帮助。比如,落实学校领导及教师陪餐制度,陪餐费用从哪个项目支出?再如,《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强调,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这就意味着参与相关服务的学校领导、教师的费用支出是违规的,但校长又可能要面对教师的合理诉求。教育管理及财政部门应加强政策储备供给,给这些支出找“出路”,避免校长在多重挤压下打“搭车”收费的主意。
作者/吕建,单位系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教育督导委员会
编辑/崔毅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