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证监会对花旗环球金融控股有限公司(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Holdings Inc.,以下简称“花旗环球”)设立独资证券公司花旗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
图片来源:证监会网站
证监会指出,据申请材料,花旗环球2022年净利润下滑,请花旗环球补充说明原因,并结合2023年度经营情况补充论证花旗环球是否符合《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关于主要股东“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条件。
同时,花旗环球要补充更新提供近3年长期信用评级及展望,并解释说明2021年惠誉信用评级展望为负面的原因;更新近3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的国际排名情况,并补充说明数据来源及权威性。
反馈提出,花旗环球补充提供美国有关金融监管机构关于花旗集团及下属花旗环球符合《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第六条第(2)(3)项规定条件的说明。花旗集团、花旗环球要更新提供自身及所控制机构近3年受处罚或调查的情形(如上次提交材料以来,存在新增的情形),结合最近3年被处罚或调查的案件性质、严重程度、整改情况及相关监管机构认可情况,论证是否符合《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中“自身及所控制的机构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重大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未逾3年的情形;没有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调查或处于整改期间”的条件。
由于花旗证券(中国)有限公司拟任合规负责人曾任职于华信证券。花旗环球还需补充说明其是否符合证券公司高管人员的任职条件。
有知情人士曾表示,伴随瑞银集团(UBS)与瑞士信贷(CS)的合并,花旗集团曾一度有兴趣收购瑞信证券(中国)在境内的证券经纪业务,以加速业务发展。但后来花旗集团决定坚持最初计划,从零开始有序发展业务体系。花旗CEO Jane Fraser曾在出访中国时表示,集团正申请在中国开展证券经纪业务。从证监会官网近期披露的审批进度来看,又一家新设外资证券公司或将落地。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