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升班马成都五牛面临异地转让
1月3日上午,中国足协通过官方渠道分别向各地方会员协会和俱乐部下发了《中国足球协会职业男子足球俱乐部变更注册会员协会及股权转让规定(试行)》、《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和球队名称管理规定》。这意味着,职业俱乐部可有条件实现异地转让,并可在保持俱乐部中性名的情况下,为各自一线队、梯队寻求冠名合作,这对于俱乐部“开源”更为有利。
截至1月3日,新赛季国内三级男足职业联赛俱乐部审核工作仍在进行当中。虽然在目前50家在成绩上符合新赛季相应各级联赛报名资格的职业俱乐部中,绝大多数俱乐部已经通过初审,但因部分职业联赛政策面临重大调整,且个别俱乐部提交的材料需要接受复核,因此首批公示名单最早也要到本周末才能公布。
事实上,去年12月12日,中国足协已就有关“放开俱乐部股权异地转让政策、俱乐部一队及梯队冠名以及调整中超与中甲联赛外援政策”等方案,向各级俱乐部征求意见。在业内人士看来,相关联赛政策的调整势在必行。
在经过广泛调研并征集各方意见后,中国足协推出了《中国足球协会职业男子足球俱乐部变更注册会员协会及股权转让规定(试行)》,这也意味着自2016赛季推出的俱乐部股权转让限制规则被废止。
伴随着职业俱乐部股权转让政策被重新放开,申请股权转让的俱乐部还需严格完成注册会员协会变更手续。换言之,某一家俱乐部如欲实现股权转让,必须分别征得原属注册地、目标注册地会员协会及当地相关部门的同意,也就是所谓的“有条件完成股权转让”。
新规还对俱乐部重要及次要股权转让的条件与程序提出了细化要求。对于重要股权转让,规则规定“转让方必须至少有18名职业球员与俱乐部的工作合同在新赛季开始后仍有效;没有与行业内单位或个人的逾期债务,或逾期债务已经得到了解决;受让方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最近两年的所有者权益或注册资本金至少应达到此俱乐部所在级别联赛准入规定中要求的最低所有者权益的五倍。近三年未受到过严重的行政处罚。受让方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职业足球俱乐部无关联关系。受让方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足球行业内的严重纪律处罚记录。”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肖赧
编辑/张昆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