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张青松表示,出台《条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确保支付机构依法合规经营;二是坚守小额、便民的宗旨;三是保证良性竞争、充满活力。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张青松 中国网 图
他表示,央行是《条例》授权的行政机关,将依法行政,严格履行《条例》规定,对各类支付机构,无论是头部机构还是中小机构,平等对待、依法监管,确保他们为经营主体和社会大众提供高质量的支付服务。同时,不断构建健康、充满活力的支付业态。
“此次出台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适用对象是主要提供小额、便民服务的支付机构。据统计,这些支付机构年交易笔数约1万亿笔,笔均交易金额330元,他们与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社会公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对他们建立起稳健充分的监督管理框架具有重要的意义。”张青松表示。
为了引导支付机构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条例》从6个方面作了引导。
一是强调支付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核心定位。明确支付机构开展业务,应当以提供小额、便民支付服务为宗旨;对其监督管理,应当围绕是否实现服务实体经济这一目标来进行。
二是要求支付机构“打铁还需自身硬”。适当提高支付机构注册资本要求,要求其具有符合规定的业务系统、设施和技术,以及治理结构、内控和风险管理能力制度等。
三是坚持“回归支付业务本源”。引导支付机构专注、提升服务水平,按照批准的业务类型和地域范围展业,未经批准不得从事依法需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是鼓励支付机构与银行合作。既要发挥支付机构在用户触及面广和服务便利等方面的优势,也鼓励银行在保障资金安全和提高资金运用效率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五是致力于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强调支付机构不得实施垄断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妨害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有利于依法保护支付用户合法权益。
六是明确了若干监管红线。引导支付机构树牢“合规就是生产力和竞争力”的经营理念,防止违规经营,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谈及境外来华人员的支付便利化问题,张青松表示,央行会同有关部门,已经建立了专项工作机制,下发了指导意见,正在组织各单位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这个解决方案概括来说是“大额刷卡、小额扫码、现金兜底”。
一是完善境外银行卡受理环境。央行组织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摸排辖内商户外卡受理情况,会同商务、文旅等部门划定重点商圈、机场、火车站等主要涉外场所,指导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加快推动重点商户开通外卡受理。这就是“大额刷卡”。
二是丰富移动支付产品供给。央行已经指导支付宝、财付通、中国银联等推出“外卡内绑”、“外包内用”、云闪付旅行通卡等产品,创新研发数字人民币解决方案,满足境外来华人员的移动支付需求。这是“小额扫码”。
三是改善现钞使用环境。组织银行开展ATM外卡受理改造,提升支持外卡取现的ATM覆盖率。持续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这是最后的“现金兜底”。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