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023—2025年)》(下称《行动实施计划》),从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健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科技保障体系及持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等六个方面明确重点任务。
在工作目标方面,到2025年底,《行动实施计划》部署的各项重点任务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大幅上升。
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培训
如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在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方面,《行动实施计划》提到,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原则上需于2024年6月前完成对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同时,《行动实施计划》强调要将全省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人员纳入数字化管理,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独立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并建立健全年度考核及退出机制。
为落实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制度,《行动实施计划》明确,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省各有关部门要梳理本地区、本系统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形成专项整治台账。省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专项整治台账要于2023年底前报省司法厅备案,并于2024年6月底前将专项整治情况报送省司法厅汇总。
《行动实施计划》还强调,要确保在2023年底前普遍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并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一体化在线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
进一步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
在实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度方面,《行动实施计划》提到,全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在2024年6月底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完成本部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征用等权责清单事项认领并对外公布,并及时动态调整系统中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如何依法科学精准做好乡镇、街道赋权工作?《行动实施计划》强调,省司法厅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编制全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指导目录以外的事项原则上不得下放给乡镇、街道实施;之前已经下放的由原决定机关公告收回。同时,各地级以上市政府2024年底前要对已经下放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及时予以调整。
在完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方面,《行动实施计划》强调要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并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县级行政执法部门或者乡镇、街道在办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尚未配备符合条件的法制审核人员的,由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协助进行法制审核。
《行动实施计划》还提到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政府督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协作联动,及时移送行政执法领域问题线索,完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专项监督调查处理机制,同时推行“扫码入企”制度,进一步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
此外,在深化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普及应用方面,《行动实施计划》提到要完善和优化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下称“粤执法”)应用功能,加快推进“粤执法”向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应用全覆盖,并探索推行行政执法案件“一案一码”制度,在每份行政执法决定书后生成案件专属二维码。
文/钱明雅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