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完新房原本是件高兴的事,然而准备入住时却发现这竟然是邻居的房子?据浙江海宁法院消息,日前,海宁法院立案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联系到203室业主共同参与。最终,三方达成一致协议。
2020年,张先生与海宁某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购买了海宁某小区一房屋,并依约支付了房屋价款。
房屋交付时,张先生发现,自己的门牌号204室房屋与同栋楼上下层的分布有所不同,便提出了疑问,随后张先生收到了房屋确认无误的回复。于是张先生打消疑虑,配合完成了交付并开始安排房屋装修,并按规定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
装修完成后,张先生发现供电开关出现了问题,于是联系工作人员上门查看。这一看,竟然发现张先生的房屋并不是204室,而是隔壁的203室,由于开发商在建造时贴错了门牌号才导致后续的交付错误。
一气之下张先生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商赔偿自己装修费用等损失合计7.5万元
海宁法院立案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联系到203室业主共同参与。最终,三方达成一致协议。203室业主表示,愿意给与张先生一定期限将现占有的房屋交还,如逾期则按每月2000元支付违约金。张先生此前的装修费等各项损失共计7.5万元由开发商承担。
法官说法
开发商有义务向业主交付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屋,如交付错误,应及时更正,交付正确的房屋,如因交付错误导致业主损失的,业主有权向开发商主张赔偿。本案中,业主在接收开发商交付的房屋时,曾提出异议,但开发商回复所交付房屋无误。业主接收房屋后进行装修,直至入住才发现房屋交付错误,对于业主的装修损失理应由开发商赔偿。
法官提醒,业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房屋价款后,在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最后一环节,应仔细核对房屋信息,务必保证实际交付房屋与合同约定的一致,避免因错误收房导致错误装修,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开发商也应认真核实确认相关房屋的信息,以免造成纠纷。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