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政法委通报5起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件。
其中,甘孜州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州长郑天强因受托违规协调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相关事宜等,已经于2022年5月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被降为二级主任科员。
这是官方首次披露郑天强被撤职降级。
被降级前半年最后一次露面
郑天强,1963年11月出生,藏族。
他从西南民族学院政史系历史专业毕业后,在四川省甘孜州财贸学校任教,此后历任副校长,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2年10月,他转岗甘孜州得荣县委副书记,此后历任得荣县副县长、县长,甘孜州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
2014年11月,他出任甘孜州乡城县委书记,并于2016年5月转任甘孜州委副秘书长。
2017年1月,甘孜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州政府领导班子,郑天强当选为甘孜州副州长。
政知君注意到,郑天强最后一次出现在公开报道中是在2021年12月31日。当天,甘孜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召开,郑天强参加会议。
根据四川省委政法委通报,2022年5月,郑天强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被降为二级主任科员。
四川省委政法通报了郑天强违规协调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的细节:2015年初,时任乡城县委书记郑天强接受周某某的请托,给时任乡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常某(已另案处理)打招呼,帮助周某某协调继续办理保外就医相关事宜。经常某协调,乡城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周某某继续暂予监外执行一年(后被收监)。
此外,郑天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重要背景
特别的是,郑天强被降级一事首次披露是在四川省委政法委通报中。而且,这次通报的主题是“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件”。
“防止干预司法”是政法系统的重要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建立健全防止干预司法活动制度机制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2013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司法不能受权力干扰,不能受金钱、人情、关系干扰,防范这些干扰要有制度保障。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以上简称“三个规定”。
2021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旗帜鲜明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绝不容许利用职权干预司法、插手案件。
政知君注意到,郑天强干预司法的主要行为是违规协调办理暂予监外执行。
值得一说的是,近年来,违规违法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问题,也就是俗称的“纸面服刑”“纸面监管”,社会一直高度关注。
2020年9月,《半月谈》刊发报道《杀人犯一天监狱都没进过!“纸面服刑”15年,真相待揭穿》。
文章披露,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的巴图孟和,却连一天监狱都没进过,并先后入党、当选嘎查达(嘎查达即村主任),甚至当选旗人大代表。
此外,孙小果、郭文思“纸面服刑”案的先后曝光,引起关注。
2021年,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将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作为六大顽瘴痼疾之一予以集中整治。中央政法委还发文披露,全国政法机关已对近30年来的“减假暂”案件开展筛查。
2021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工作要求。
法院院长接受请托插手案件处理
近年来,中央政法委以及地方政法委都有通报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件。
四川省委政法委最新通报中,除了甘孜州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州长郑天强违规协调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另外4起案件分别是:
西昌市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魏聪明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案;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原调研员李晓琼违规过问案件、说情打招呼案;
攀枝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李化违规与当事人、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案;
金堂监狱一监区原党支部书记、监区长胡勇违规与罪犯家属不正当接触交往案。
其中,魏聪明作为法院“一把手”,被通报于2016年至2019年,接受请托,在案件诉讼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感谢费8万元。
魏聪明于2021年5月落马,同年10月被双开。
2022年7月,魏聪明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资料|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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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高语阳
编辑/马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