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晚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发布。其中明确,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16项主要监管职能,内设19个正司局级机构。
证监会由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专业人士认为,这是我国对于证券监管工作和资本市场发展的高度重视。
11月10日,中国机构编制网公布了《证监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其中明确,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机关行政编制572名,设主席1名,副主席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77名,含首席律师、首席风险官、首席检查官各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书记1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设立稽查总队,作为直属行政机构,正司级,行政编制170名,设总队长1名、副总队长5名,负责相关案件的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等。规定自2023年10月29日起施行。
证监会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16项主要职责包括:依法对证券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强化资本市场监管职责;研究拟订证券期货基金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基金市场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提出制定和修改建议。制定证券期货基金市场有关监管规章、规则;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存托凭证和国务院确定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的其他权益类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股权、私募及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等投资基金活动等等。
在职能转变方面,《规定》明确,要深化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推动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加快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审核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职责,划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市场注意到,证监会之前的“部”改为了“司”,如上市公司监管部改成了上市公司监管司,发行监管部改为了发行监管司。另新设立了综合业务司,该司承担资本市场整体发展规划和重大问题研究、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研究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承担证监会跨业务条线有关工作的综合协调。裁撤了信息中心、投保局。
南开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证监会由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是我国对于证券监管工作和资本市场发展的高度重视。证监会成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有助于协调不同监管分工,统筹金融工作,推动政府行政管理和证券监管的提质增效,也有助于解决谁来监管监管者的问题。”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表示,“这次变动将加强证监会的行政执法能力,扩大证监会的职责行使范围,提升证监会的法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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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慎良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