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获悉,1~9月安徽省全省缴存住房公积金776.96亿元,同比增长11.56%;提取住房公积金581.97亿元,同比增长24.25%。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安徽省持续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鼓励新市民群体缴存住房公积金,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提质,更好满足缴存职工购房贷款需求。1~9月新增开户72.39万户,净增开户29.31万户;其中,灵活就业人员新增开户4370户。
据10月8日消息,安徽省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其中有: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
支持购买居住类绿色建筑。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星级及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新建商品住宅)的,计算最高可贷额度时上浮20%,上浮后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合肥市规定的相应档次贷款额度上限标准。调整贷款计算基数。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刚性购房需求,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合肥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在省直分中心租房提取额纳入公积金账户余额合并计算贷款额度。延长二手房贷款年限。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为30年且贷款年限与房屋年限之和最长不超过60年。房屋年限在10年以内的,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20%;房屋年限超过10年在20年以下的,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30%;房屋年限超过20年在30年以下的,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40%;房屋年限超过30年在40年以下的,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50%;房屋年限以房产证或房地产主管部门相关材料为准。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
推出偿还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提取事项“随心取”服务举措。将还贷提取次数由每年一次放宽至每月一次,缴存职工在累计提取额不超过实际已还贷款本息时可随时提取公积金。扩大加装电梯提取支持范围。将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提取政策的支持范围,放宽到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缴存职工每年可按不同提取类型申请提取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按原政策执行。
编辑/刘洋-广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