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检11月1日消息,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泽华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泽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
被告人何泽华利用担任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经理),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经理,安徽中烟工业公司总经理,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何泽华离职后,利用原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经理)等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报道显示,何泽华出生于1954年,今年69岁,早年在江苏省工作,曾任江苏淮阴卷烟厂厂长、党委书记,淮阴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1995年5月,何泽华调往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1998年8月,何泽华转任合肥经济技术学院党委书记,2000年1月重回烟草系统出任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3年3月,何泽华兼任安徽中烟工业公司总经理。同年7月,何泽华升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2014年3月,何泽华退休。落马时,何泽华已经退休近9年。
今年1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泽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7月6日,何泽华被开除党籍。
纪委通报称,经查,何泽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参加公款宴请,接受烟草系统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通报还提到,何泽华私欲膨胀,贪婪成性,长期违规经商办企业攫取巨额经济利益,退休后仍利用原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利;公器私用,将手中的公权力和烟草资源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级晋升、职工录用、烟草业务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何泽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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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