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校学生参与电诈犯罪的比例不断升高,诈骗分子诱骗学生,许诺只要提供银行卡、手机卡就能获取高额回报,导致一些认知不足的学生沦为帮信犯罪的“工具人”。特别是2020年“断卡”行动以来,宁夏各地涉嫌帮信犯罪案件上涨较快,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目前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
面对“帮信”犯罪持续上扬势头,记者深入采访,聚焦典型案例,邀请办案民警、检察官、法官以案说法,揭露帮信犯罪伎俩和手段,提示风险、提供防骗指南,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学生群体的防骗意识和能力。
谨防成为电信诈骗“递刀人”
“我没有拿到报酬,就是帮他们转账。”当警方将学生王某的银行账户冻结并找到他时,他还在等“上家”给他支付报酬。今年2月,王某在社交平台看到用银行卡帮助“网络直播”后台收款的兼职工作,每周可获得5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报酬。王某心动了,特意到银行办了一张银行卡,当时银行工作人员告知不得出租、出售银行账户,否则可能涉嫌信息网络犯罪。
但王某心存侥幸,依然携带多张银行卡从湖北赶到浙江省某市,将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手机提供给诈骗团伙用于支付结算犯罪资金350万余元。后经查明,此次转账的诈骗资金涉及全国多个省份,包括银川市兴庆区辖区居民。随即,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提起公诉,直到此时,王某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并自愿认罪认罚。
今年9月,海原县公安局打掉一个特大“帮信”犯罪团伙,抓获涉案人员89人,串并全国各地诈骗案件180余起,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扣押涉案财物50余万元,收缴涉案银行卡180余张。
据了解,2022年11月,海原警方以一起涉案银行卡取现为切入点,循线追踪,发现以陈某某为首,康某某、曹某某、东方某、庞某某为主要成员的5名专为境外诈骗分子“洗钱”的犯罪团伙。海原警方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在掌握团伙组织架构、活动轨迹和收集固定证据的基础上,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及其犯罪团伙一举抓获,并审讯扩线,牵涉出为陈某某犯罪团伙提供银行卡的卡商、卡主共80余人。随后,专案组分批远赴广东、广西、陕西、安徽、甘肃、内蒙古、北京等地将涉案人员抓获。
经调查,其中23岁的陈某某为牟取高利,沦为“洗钱”工具人。他过去经营着一家摩托车修理店,2022年9月曾因为“帮信罪”被广西警方处以刑事强制措施。但其仍不思悔改,通过某软件与境外犯罪团伙取得联系帮其“洗钱”,并通过网络招募同伙。这个稳定的犯罪团伙分工明确,由曹某某出面租车,庞某某充当司机,陈某某对接上家,康某某提供居所。之后,几人拉拢身边的亲朋好友,诱导这些人提供银行卡帮忙取现,每笔资金提取4%—8%不等的利润。同时,通过不断寻找卡主租借银行卡进行洗钱。
“我们近年来在打击‘帮信’犯罪的过程中发现,参与此类犯罪的嫌疑人以年轻人为主,还有不少是在校的学生,有的甚至被捕后都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海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有关负责人说。
20岁的银川市某职业院校大二学生魏某放暑假回家,与朋友聚会。其间,一名已经工作的朋友提出,跟人赌博需要“走个账”。碍于朋友情面,魏某便答应了,在朋友的陪同下,与“上家”碰面。见面后,“上家”拿着魏某的手机打开银行App,刷脸验证身份、提供手机验证码登录、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一系列操作后,“上家”表示,部分资金已转出,但还需要魏某去银行再取剩下的资金。随即,魏某依照“上家”的话,将5万元取出,得到“好处费”70元。
“我虽然不知道这张卡具体转入多少钱,但想着赌博资金又不犯法,朋友也不会害我。”魏某说。直到被抓,魏某才知道“上家”转入的是电诈资金。
“利益链条”设诱惑陷阱
“‘帮信’犯罪的门槛低,但非法收益十分高,在家庭和学校教育缺失的情况下,年轻人极易被诱惑走上歧途。”近日,银川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情报信息大队有关负责人说,从2020年“断卡”行动以来,现已进入高发阶段,据不完全统计,仅银川市涉“两卡”的犯罪嫌疑人里,25岁以下青年人的“帮信”犯罪就占到整体涉“两卡”犯罪的60%。
“帮信罪”的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
近年来,“帮信罪”案件数量激增,除危险驾驶罪、盗窃罪,目前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而涉“两卡”行为就是指买卖和租赁银行卡、手机卡的行为。“两卡”是指:手机卡,包括通信运营商、虚拟运营商的各类手机卡及物联网卡;银行卡,包括各商业银行的个人银行卡、单位银行账户及结算卡,以及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支付账户,如微信支付和支付宝等。
“收购、出售、出租‘两卡’的行为是目前司法实践中‘帮信罪’适用最多的一种类型。”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有关负责人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银川市首例未成年人涉嫌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件中,8名被告人中5人系在校学生。日前,宁夏公安厅公布的5起校园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断卡”线索就直指校园,其中包括学生出售银行卡案。为什么在校大学生和刚毕业的学生群体很容易落入陷阱,成为“帮信罪”的帮凶呢?
据介绍,学生除了因为缺乏社会阅历,容易被一些“卡头”忽悠,落入“陷阱”外,还因为没有收入来源,容易被“卡头”们发布的兼职广告所诱惑,发展成为“卡农”。“帮信罪”在实际中多表现为租售银行卡、电话卡。此外,“帮信罪”还有很多行为类型,比如提供或操作“GOIP”“猫池”“多卡宝”等设备,为电诈团伙搭建远程“机房”;利用社交媒体账号等方式为电诈团伙推广引流;为网络犯罪分子制作、封装、维护非法软件;职业“码农”团伙依附非法平台疯狂“跑分”等。他们构成了电信诈骗链条中重要一环,被称为电信诈骗“工具人”。
“犯罪分子收到赃款时为了确保安全,需要先‘跑分’洗钱,把钱洗白了才转到自己账户,在这个‘跑分’过程中,就需要借助大量的他人银行卡。”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有关负责人说,在准备阶段,负责到处收购银行卡的“卡农”会通过各种渠道在全国各地收购银行卡,在储备大量银行卡后,负责拨打诈骗电话的人就会出现,他们在电话中让受害者把钱汇到一张收购来的银行卡中,这边赃款刚到账,另一边负责洗钱的人,也就是所谓的“水房”开始行动,他们马上通过网购、转账等方式,把钱迅速分流到多个二级银行卡里,再从二级卡分流到多个三级卡,这样一来,一笔赃款就被稀释成无数笔“正常的资金”,最后转到犯罪分子账户下。
“这整个让钱流动起来的过程就是‘跑分’,这些提供银行卡的人成了犯罪分子的‘得力助手’,不仅把赃款洗白了,还增大了公安追查的难度。”该负责人说,除了卖卡,还有一种常见的“帮信”犯罪形式就是帮助犯罪分子建微信群,尽管没有参与诈骗,但拉人进群的行为给电信诈骗提供了帮助,就已经构成了“帮信罪”。
“侥幸心理和对金钱的贪念是不少人走上‘帮信’犯罪路的主要原因。”银川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情报信息大队有关负责人说,一张电话卡租借出去,一小时可收益五六百元,一张银行卡帮忙收黑钱、转钱,可赚取20%至30%的提成,相当于1万元就可以抽成两三千元,来钱速度之快让不少年轻人以身试法,大中专院校学生、打工者参与概率比较大,除了受到网络传播信息的影响,朋友之间也会互相影响。
成为“帮凶”代价大
今年1至8月,全区共抓获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4800多名,数量与同期数据相比大幅度攀升。
1至8月,全区涉“两卡”线索共6077条,其中银行卡线索5066条,电话卡线索1011条。从8月涉“两卡”人员开卡人年龄看,银行卡线索中,20岁至40岁人员260余名,占比58.2%;电话卡线索中,20岁至40岁人员62名,占比37.8%;从开卡人户籍地看,宁夏户籍人员600多人,占比97.9%,其中涉银行卡450余人,涉电话卡160余人。“与其他年龄段人群比对,20岁至40岁区间内人员涉‘两卡’犯罪的概率十分高。”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有关负责人说。
“打击整治‘两卡’违法犯罪是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有关负责人说,我区公安机关联合三大运营商加强监测管控,建立“一卡双查”制度。对涉案电话卡开卡地线索,既查开卡当事人,又查行业经办人。翔实查明涉案电话卡开办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管理漏洞等,并逐一建档形成“一卡一档”调查报告,持续加大对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电话卡的单位和非法开卡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的惩处力度,对“两卡”重点地区、重点营业网点、场所开展督导检查,健全打击整治“两卡”犯罪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制度,检查各基础电信企业办理渠道管理、反诈技术能力建设等工作情况。
“银行卡是不能出租和转借的。即使是免费转借给他人,严格意义上讲,也违反了《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有可能被罚款。”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举例说,如果帮朋友制作程序、封装软件,一旦被他人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就属于提供技术支持,如果被认定(包括推定)具有主观明知,就可能构成共犯或“帮信罪”或其他计算机类犯罪等。去年以来,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审查逮捕“帮信罪”类案件144件,审查起诉98件。
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三级检察官田甜告诉记者,网络犯罪链条顶端的犯罪分子都清楚其行为的违法性,所以善用各种伪装,隐去一切可能曝光身份的痕迹,常以“网络兼职”“代转账”“网络投资”等名义,以高额报酬为诱饵,大量寻找提供电信卡、通信账号、银行结算账户等“犯罪工具”的“工具人”。而“工具人”一旦实施帮助行为,就可能触犯了刑法,不仅严重影响了自己的人生,给家人带来了严重创伤,更会给被害群众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在校大学生,涉世较浅,又易被‘小便宜’诱惑,所以容易触犯帮信罪。”田甜说,“在我们办理案件过程中,常常听到他们会说,就是帮个小忙、就想兼职赚点生活费等。有的年轻人即使意识到违法,但心存侥幸依然铤而走险。”
“帮信罪”法律后果严重
那么构成“帮信罪”面临哪些法律后果呢?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一位法官告诉记者,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帮信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另外,可能面临职业禁止、禁止令。”该法官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对于“帮信罪”被判处刑罚的,司法机关可以依法宣告职业禁止;对于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依法宣告禁止令。
同时,惩戒措施也不可避免。针对银行卡,会有信用惩戒、限制业务、严管账户等措施,不仅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5年内还会被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等;针对手机卡,则会在惩戒期内停止行为人的新入网业务,各基础运营商只保留1个手机号码。尤其是对大学生来说,触犯“帮信罪”会给自己的人生带来严重的冲击,除了要接受刑罚外,学业上也可能因为犯罪而被学校开除,加之给自己留下犯罪记录,在以后就业、出国、参军乃至婚配等都会受到一定限制和影响。
为了更好地提高社会认识,增强群众的防范能力,公安机关通过进学校进网络等工作方式,扎实推进打击“两卡”宣传,让群众深刻认识非法出售、出租、出借“两卡”的严重后果,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守法意识,从源头治理,降低发案率。检察机关关注重点群体,定期进学校、社区宣传网络电信诈骗犯罪危害性,以案释法,提高群众风险防范意识,针对金融机构、电信公司等部门运营管理过程中的漏洞,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监督落实整改情况。法院则通过公开开庭审理教育和警示人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绝不触碰法律红线,还要提高警觉意识。学校也向学生不定期发出提示和倡议书。
“防诈反诈,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叶冰说,个人一定不要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和各种第三方支付、社交媒体账号,要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发现“两卡”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文/记者 刘慧媛 杨超 张涛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