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23年9月17日),在沙特阿拉伯首都利雅得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45届世界遗产大会正式批准“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填补了全球茶主题世界文化遗产的“空白”,巩固了我国在茶树发现、栽培,茶叶贸易、运输,以及茶文化形成、传播等领域的主导地位。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符合世界遗产标准ⅲ和标准v,反映了传统茶祖信仰基础之上,政府管理与基层自治相结合,形成独特的古茶林保护管理体系。这一体系充分尊重了当地气候条件、地形特征和动植物种群,实现了对文化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展现了山地环境下布朗族、傣族等世居民族人民对自然资源互补性利用的独创传统,而遗产构成要素中的村寨与传统民居建筑在选址、格局和建筑风格方面,也体现了对生态环境的认识和利用。
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申遗大事记
2010年6月,国家文物局研究提出景迈山古茶林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部署。
2012年11月,国家文物局将“普洱景迈山古茶园”列入更新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2013年3月,国务院将“景迈山古茶园”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4年3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发文正式成立“景迈山古茶园”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协调小组。
2014年4月,普洱市人民政府发文正式成立“普洱景迈山古茶园保护管理局”。
2014年至今,国家文物局指导云南省编制《景迈山古茶园文物保护规划》,实施17个村寨文物保护展示、消防防雷及古茶林监测项目,并商财政部给予经费支持。
2015年3月,国家文物局派工作组开展专题调研,将“普洱景迈山古茶园”确定为近期重点培育项目。
2015年至今,国家文物局先后6次派专家组织赴现场,检查指导普洱景迈山古茶园相关文物保护项目实施情况。
2015年7月,《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景迈山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2017年5月,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景迈古茶园文物保护规划》。
2017年10月,《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景迈山保护条例实施办法》正式施行。
2018年7月,《普洱市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2019年8月,中共国家文物局党组审议同意将“景迈山古茶林”确定为世界文化遗产申报推荐项目。
2019年10月,国家文物局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在澜沧举办“茶文化景观保护研究与可持续发展国际研讨会”。
2020年9月,国家文物局将“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申遗预审文本提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
2020年10月,国家文物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申遗文本和管理规划。
2020年12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向国家文物局申请将“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确定为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
2021年1月,国家文物局推荐“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作为我国2022年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国务院批复同意后,申遗文本提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
2021年5月,“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申遗文本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完整性审查。
2021年5月,国家文物局在澜沧县召开“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申遗现场推进会。
2022年2月、7月,国家文物局组织专家开展“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申遗第一、第二次模拟现场技术评估。
2022年3月,国家文物局致函云南省文物局就“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开展闭环现场技术评估作出明确部署。
2022年4月,澜沧县人民政府批复实施《景迈山遗产地建设活动导则》。
2022年8月至9月,国家文物局指导云南省文物局、普洱市人民政府组织申遗第三、第四次模拟现场技术评估。
2022年9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专家马龙·马丁实施“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申遗现场技术评估。
2022年11月,国家文物局组织云南省文物局、普洱市人民政府、景迈山古茶林管理局,线上参加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专家会议答疑,并向其提交第一次补充材料。
2023年1月,《普洱市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保护条例》施行。
2023年2月,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李群现场调研“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申遗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工作,并支持召开专题座谈会。
2023年2月,提交“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第二次补充材料。
2023年6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给出该项目以文化景观类型“直接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评估结论。
2023年9月17日,在沙特阿拉伯首都利雅得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45届世界遗产大会正式批准“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崔毅飞
编辑/叶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