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9年后,《中国科学院院士行为规范》更新。与旧版《规范》相比,新版新增一个“禁止行为”章节。该章节一共5条,包括“禁止以院士名义参加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学部和学术团体、学术期刊以外活动”“禁止参加各类应景性、应酬性活动”“禁止参与设置以‘院士’冠名的非学术活动场所”“禁止公开发表与自身专业领域无关的学术意见”等内容。
此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提出减少青年科技人才个人科研业务之外的事务性工作,杜绝不必要的应酬活动,保证科研岗位青年科技人才参与非学术事务性活动每周不超过1天、每周80%以上的工作时间用于科研学术活动。禁止院士参加各类应景性、应酬性活动,是为青年科技人才杜绝不必要的应酬活动带头,也让院士头衔回归荣誉性。
院士参加各种应酬活动,不论是主动还是被动,都和院士这一最高学术荣誉的身份定位不符。主动参加各种应酬活动的院士是极少数,更多的是盛情之下“难以拒绝”。而一些机构或个人之所以热情邀请院士出席应酬活动,无非是想请院士站台“背书”,或者利用院士,发展人脉关系。
这种应酬活动,不但分散院士的精力,使其不能全身心投入学术研究、教育教学,还会滋生各种问题。包括机构或个人可能利用和院士合影、交流的机会,进行商业宣传。这涉嫌虚假宣传不说,还影响院士的声誉。院士参与的应酬活动,如与学术有关,则会影响到学术风气,对青年科技人才如何对待学术研究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当前,我国教育界、科技界正在推进破除“唯帽子”评价改革,规范院士的行为,对于破除“唯帽子”论极为重要。当选院士,对院士本人来说,只是最高学术荣誉,不应以此拥有特殊的学术利益与学术特权。一些活动热衷邀请院士参加,看重的是院士的“学术帽子”以及“学术资源”,而这两点恰恰不是发展科研的重点。院士不能戴着“学术帽子”四处站台,更不能因为拥有院士头衔,就可以左右学术资源的配置。配置学术资源,给谁课题、遴选谁进入人才计划、提名谁为院士候选人,都应该基于学术原则,而不能讲人情关系。
专门列出“禁止行为”,给院士行为划出明确的底线,有利于院士进行自我约束,也有利于学术共同体、社会舆论进行监督。而要从根本上让院士头衔回归学术荣誉,还需要进一步推进院士评审去利益化。
具体而言,应淡化院士头衔的附加利益。一名学者当选院士后,不能就变为“全能院士”,无所不能,不但成为重大课题的负责人,还成为重要学术评审的牵头人。如果院士变为“全能院士”,就会在院士评审中发生“跑要”问题以及权钱交易问题。去年9月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指出,要以完善制度、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提高院士遴选质量,更好发挥院士作用,让院士称号进一步回归荣誉性、学术性。
我国青年科技人才近年来也为要不要参加一些应酬活动而苦恼,有的想拒绝也拒绝不了。就此而言,禁止院士参加各类应酬活动,也有利于减少青年科技人才的应酬活动。创造良好的学术环境,院士要以身作则,发挥好表率作用。
文/熊丙奇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