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了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之一就是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问题。
根据通报,2013年至2022年,陈家东先后收受礼品折合共计72万余元;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在家中、公司内部餐厅或高档酒店安排的宴请,饮用高档酒水;为追求短时间内出“政绩”,盲目决策新建6座驿站,建成后大多逐渐荒废;设计并建设歌剧院项目,因投资规模太大、不符合实际,最终沦为“半拉子工程”。陈家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1959年8月出生的陈家东是福建长乐人,早年在福建省林业系统任职,曾任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03年12月明确为正厅级干部。此后,陈家东历任宁德市委副书记(正厅级)、福安市委书记,宁德市委副书记、市长,2010年5月任福建省林业厅厅长、党组书记,2013年8月调任漳州市委书记。陈家东于2016年12月任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次年1月当选为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22年2月,陈家东被查,8月被“双开”。
经查,陈家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人民至上原则,为谋求个人职务升迁,用公权力为利益集团服务,不认真履行“一把手”管党治党职责,严重污染政治生态,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唯亲唯私,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搞权色交易;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胆大妄为,毫无纪法底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侵吞国有资产,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此番通报披露了陈家东“双开”通报中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具体事宜。
今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记者 岳怀让)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