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是应对当前经济形势需要的有力行动,有利于稳预期强信心、夯实能源与物流基础、扶助小微企业加快复苏,推进我国产业体系向高质量发展。下一步,还要密切结合经济形势的变化,不断创新宏观调控方式。
国家统计局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国经济企稳回升的态势明显,但恢复的基础还不牢固,还需要政策的有力加持。不久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预计每年减税金额达到4800多亿元。这既是贯彻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之举,也是应对当前经济形势需要的有力行动。
一是有利于“固本”,推动现代产业体系向高质量发展迈进。为进一步稳预期强信心,相关部门将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制造业是大国产业体系的核心与根基,其高质量发展关系全局与未来。面对一些发达国家的技术封锁,我国产业链迫切需要“强链”“补链”,尽早实现科技自主创新和自立自强。将制造业等行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确立为制度性安排,有利于企业明确预期,推动各行各业坚定不移走创新与科技发展之路,有利于激励企业将资源更多集中于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与商业应用层面,从而为打破技术封锁、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创造条件,增强我国产业体系应变求变的能力与水平。
二是有利于“强基”,夯实能源与物流基础。今年年底前,将继续对煤炭进口实施零税率、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面对当前充满不确定性、变幻莫测的国际形势,我国迫切需要强化粮食和能源这两大影响国家稳定和安全的根基。减征煤炭进口关税,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开放,增进与相关国家的经贸往来,另一方面有利于优化我国能源生产与消费结构,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更好地在当前和未来实现重要资源的优化配置。我国已是世界上物流基础设施最为完善的国家之一,但相对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仍然存在一些薄弱之处,需要进一步补齐加强。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利于加大对相关行业的政策支持,进一步强化我国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为经济社会的稳定运行提供更好支撑。
三是有利于“扶弱”,为小微企业加快复苏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相关部门将减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所得税、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年底。这几项政策既是对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减税降费政策“该优化的优化、该延续的延续”精神的具体落实,也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残疾人等群体始终如一的关心与爱护。当前,我国经济已经步入恢复向好的通道,订单、客流正逐步回升,各类面对面的服务业更是出现了强势反弹,再辅以合适有效的税费环境,将为广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业扩业、赚钱盈利营造更好的条件。
下一步,还要密切结合经济形势的变化,不断创新宏观调控方式。应根据需要调整税费政策组合,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巩固经济回升向好的势头,加快我国经济复苏的步伐,为圆满完成全年经济目标,实现质的有效提升与量的合理增长开好局、起好步。
文/冯俏彬(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研究员)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