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卖出107倍“天价”!浙江温州龙湾一药店被立案查处
温州晚报 2022-12-22 18:41

近日,龙湾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涉疫药械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行动”,从严从快整顿市场秩序,保障涉疫市场药械产品价格稳定和质量安全。12月20日,龙湾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联合永中市监所、永兴市监所分别查处两起违法哄抬药价案件,其中一家药店甚至将进货价两块多的布洛芬片卖出了107倍的高价。

据介绍,该中草药店负责人曾于今年3月、10月、11月,分多次从不同渠道以2.69元/瓶、2.67元/瓶、3.2元/瓶的价格,购入规格为100片/瓶的布洛芬片共计73瓶。原销售价格为15元/瓶,但是在12月18日起,当事人便以85元/瓶的价格售卖。

由于市场上“布洛芬”一药难求,当事人开始将药品拆零销售,先后以85元/份的价格出售50片/份、30片/份的“拆零布洛芬片”。成本仅为2.69元左右的布洛芬片,被他卖出了折合每瓶283.3元的“天价”,超过其成本的100倍,较之前销售单价上涨了1888.9%。

另一家店所销售的“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进货价22元/盒,原售价28元/盒,在药品紧缺时售价被直接抬高到84元/盒,进销差价率达281%。同时,药店工作人员还存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

执法人员表示,当事人这些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的规定,已被立案查处,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近期,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以布洛芬为代表的解热镇痛类药物需求量大增,市面上供不应求。市场监管部门多次通过各种渠道明令禁止不得有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的行为,但是仍有个别不法商家选择铤而走险,借疫情之机哄抬防疫药品的价格并以此牟利。

龙湾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者,务必合法合规经营,决不能利用防疫政策调整之机,通过涨价手段谋取不当之财。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理性购药、科学用药,如发现有哄抬物价、药价现象,可通过12345热线投诉举报,该局将以零容忍的态势,对此类违法行为严惩不贷。

编辑/朱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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