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
				
			国家卫健委
			2022-12-07 14:07
								
		
		
		
		
		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暖等供给,尽力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编辑/彭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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