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被续聘三年,汇金股份的董秘刘俊超就曝出因涉嫌违法被采取了留置措施;公司迅速免去其董秘一职!
据市场分析,公司不到半年时间连续两任董事长辞职;与此同时,汇金股份近年业绩表现较差,今年三季报从大幅下滑转为大额亏损。
11月13日晚,汇金股份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邯郸市永年区纪委监委《立案通知书》,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俊超女士因涉嫌违法被采取留置措施。目前公司无法获悉具体案件情况,案件正在调查过程中。公司于1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免去刘俊超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今年以来,汇金股份股价下跌35.58%。
资料显示,刘俊超是一名80后董秘,其于1984年10月出生。刘俊超2020年首次获聘成为汇金股份董秘。今年9月13日,汇金股份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俊超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据了解,汇金股份主营业务主要分为智能制造业务、信息化系统集成业务、信息化数据中心业务及供应链业务。控股权方面,汇金股份控股股东为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83亿元,同比下降58.02%;归母净利润亏损4886.96万元。自今年一季度以来,公司归母净利润连续亏损,且亏损数额不断扩大,分别为-705万元、-2207万元和-4887万元。
汇金股份2021年报显示,刘俊超年薪为47.74万元,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
资料显示,留置措施是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所采用的限制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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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慎良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