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一周年,回访“人脸识别第一案”郭兵:为保护个人信息而战
成都商报 2022-11-02 11:34

11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下称“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一周年。

早在5年前,浙江理工大学政法学院特聘副教授郭兵就开始了基于政府数据开放、旅游大数据应用等具体场景的个人信息保护研究。2019年11月,伴随后来被外界称为“人脸识别第一案”的一纸诉状,郭兵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法律行动在舆论中被推向大众。2021年12月底,他又起诉中国知网反垄断。

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之际,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回访了郭兵。他的故事讲述了一名法律学者在面对不公时的愤懑与勇敢、困惑与笃定。

“不做沉默的大多数”

由于未有先例,起诉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强制年卡用户刷脸入园的案子,耗时一年半,在2021年迎来了二审宣判。郭兵完全没有意料到,这个“人脸识别第一案”连带他本人,受到了外界前所未有的关注。

小区门禁上的人脸识别、公共场合被拍下的照片或视频、互联网平台的大数据杀熟……对数据滥用的担忧由来已久,却少有人拿起法律武器说“不”。郭兵是那个少有的特例,作为一个学习并从事法律工作十几年的法律学者,他在现实生活中,更习惯按照法律人的思维提出合理质疑,争取在行动中进一步核实。

2019年10月17日,郭兵一直记得这个日子。当天晚上,作为年卡用户的郭兵收到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发送的刷脸入园短信通知。作为一个法律人,他认为这是一个“非常不合理”的要求,涉嫌过度收集用户个人敏感信息。他回想起,半年前,杭州野生动物世界也曾强制要求年卡用户指纹入园。在实地与园方确认短信的真实性,并就入园方式、退卡等事宜协商无果后,郭兵决定起诉维权。

郭兵身边有不少同学朋友也是杭州野生动物世界的年卡用户,郭兵曾动员大家一起维权,但大多数人考虑到自身情况后选择妥协。最后,他选择“不做沉默的大多数”,以私益诉讼方式起诉杭州野生动物世界。2020年11月,杭州市富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杭州野生动物世界赔偿郭兵合同利益损失及交通费1038元,删除郭兵办理年卡时提交的照片等面部特征信息,驳回郭兵提出的其他诉讼请求。

由于核心诉求未实现,郭兵提出上诉。2021年4月,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欲利用收集的照片扩大信息处理范围,超出了事前收集目的。在一审判决基础上,增判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删除郭兵办理指纹年卡时提交的指纹识别信息。

在郭兵看来,判决仍有令人遗憾之处,“由于没有先例,如何平衡科技所带来的效益与风险有一定难度,法院回避了一些敏感问题,比如我最核心的诉求没有被支持,即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强制人脸识别的要求是否应该被认为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并确认无效。确认人脸识别入园要求无效的重要意义在于,杭州野生动物世界不仅不能强制我刷脸入园,也不能再强制其他年卡用户刷脸入园。”

案件后来的影响也超出郭兵想象。2021年,“人脸识别第一案”入选年度法治实施十大事件。同年7月28日,最高法发布规范人脸识别应用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郭竞坤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最高法院针对一个具体问题专门出台一个司法解释是不多见的。司法规范“刷脸”,体现的是法院依法维护个人信息安全的鲜明态度。

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制度入法

2022年,郭兵状告中国知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对其提起反垄断诉讼。随着各类案件的推进和曝光,有人认为他是“爱搞事情”“小题大做”。

在赞美和非议之下,郭兵不是没有过顾虑。身为法律人,每一次面对不公无理时的义愤填膺,都让他选择站出来做些什么,“如果大家都沉默,不揭露问题,我们国家的法治进步可能会慢一些。只有大家都做了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制度才能更加完善。”郭兵说。

“如何更好地在数字经济发展和个人信息保护之间实现利益的平衡?”这是郭兵一直在思索的问题,而这也是目前国内学界和业界共同面临的一个难题,同时也是全球范围的难题。

郭兵2019年10月收到人脸识别入园的短信前一个月,正参加完清华大学法学院举办的第二届计算法学国际论坛。会上他作了关于通过公益诉讼进行个人信息司法保护的报告,提出应通过《个人信息保护法》专项立法来补强当前个人信息公益诉讼制度困境。

在杭州野生动物世界一案中,除了他,广大的年卡用户和潜在的消费者都是强制刷脸的受害者。郭兵表示,他原本希望公益诉讼介入,探索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由于法律依据不足且未有先例而难以推进,最终只能选择私益诉讼。

2021年11月1日,摸索了18年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专门立法,将与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共同构筑起我国的网络法律体系和数字经济“生态保护系统”。其中第70条明确规定了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制度,为规范违法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众多个人权益的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以广东首例涉人脸识别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为例,2020年8月起,郑某等4人通过非法提供与个人信息相匹配的高清身份证照片的AI视频,赚取差价,造成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甚至被冒用。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就该案向广州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今年7月11日,该法院判决郑某等4名被告立即停止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侵害,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公开赔礼道歉并以行为补偿弥补损害。此前,郑某等4人已被法院认定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各处罚金。

在郭兵看来,该案对类似侵害个人信息案件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未来还需要通过法律实践,特别是配套立法的不断推动,才会逐步明确。”在郭兵看来,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在完成立法后,个人信息保护法需要司法和执法接力,强化司法的激励制度和执法力度,也需要企业加强自律。

接触了许多个人信息纠纷案,郭兵深知私益诉讼门槛之高,动力之不足,他笃定公益诉讼才是更合理的解决方案。面对个人信息权益受侵害的广大主体,他并不鼓励所有人一定都通过诉讼方式维权,但至少可以向相关平台和政府部门反映,监管部门才可以及时采取执法手段,“只有大家都做了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才能为我们国家的法治带来一些积极的变化。”

文/蔡晓仪 蓝婧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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