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业务成为监管重点整治的领域。日前,银保监会官网披露4份处罚信息:因相关理财业务存在违法违规事实,兴业银行、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分别被处以450万元、200万元和150万元的罚款;同时农银理财涉及6项违规被罚240万元。今年6月,已有4家理财公司首次因理财业务违规收到罚单,罚款数额也都在百万元级别。今年共有8家机构因理财业务违规累计被处罚2530万元。
银保监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兴业银行理财业务存在五项违法违规行为:一是老产品规模在部分时点出现反弹;二是未按规定开展理财业务内部审计;三是同业理财产品未持续压降;四是单独使用区间数值展示业绩比较基准;五是理财托管业务违反资产独立性原则要求。
建设银行涉及老产品规模在部分时点出现反弹的问题。农业银行存在两方面违法违规行为:一是作为托管机构,存在未及时发现理财产品投资集中度超标情况;二是理财托管业务违反资产独立性原则要求,操作管理不到位。
农银理财是此批被罚机构中唯一一家理财公司。罚单显示,农银理财存在六项违法违规行为:一时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的市值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0%;二是全部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的市值超过该证券市值的30%;三是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持有高流动性资产比例不达标;四是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杠杆水平超标;五是同业理财产品未持续压降;六是突出使用绝对数值展示业绩比较基准。
这已是银保监会今年发布的第二批针对银行理财业务的集中处罚。今年6月,银保监会官网曾公开披露对中国银行、光大银行、中银理财以及光大理财四家机构的处罚结果,合计处罚金额达1490万元,加上此次公布的四家机构,共有8家机构累计被处罚253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农银理财和兴业银行此次都因业绩比较基准展示不规范被处罚。农银理财的问题是突出使用绝对数值展示业绩比较基准,兴业银行的问题是单独使用区间数值展示业绩比较基准。这也是银行理财首单业绩比较基准宣传被处罚。今年6月27日,《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办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及其销售人员从事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活动,不得“使用未说明选择原因、测算依据或计算方法的业绩比较基准,单独或突出使用绝对数值、区间数值展示业绩比较基准。”
此外,此次被罚的兴业银行、建设银行和今年6月被罚的光大银行和中国银行都存在“老产品规模在部分时点出现反弹”的问题。
金融监管研究院院长孙海波撰文指出,这里指的老产品有可能是两种类型,一是2018年4月份以前的老理财,不符合资管新规要求。第二种是未整改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因为不符合最新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关于投资范围、估值和200倍风险准备金规模要求,所以整改结束前不能新增规模。
然而,有数据显示,银行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规模上半年大幅下降,从9月开始,又大幅攀升,9月环比增长5.04%,10月(截至14日)再度环比增长5.77%,规模已达到9.78万亿元,再创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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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程婕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