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过去了,逢年过节,云南省大理州委政法委、州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工作人员都会到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王树昆家中看望慰问,这让他很是感动,“真是一时的见义勇为,一生的光荣骄傲。”王树昆说。
今年是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20周年,20年来,云南各级政府表彰见义勇为英模高达7800余人。在2021年9月召开的全国见义勇为工作会议上,云南省委政法委、见义勇为基金会受到了“表彰人数多、募集善款多、配套政策多、取得成效多”的评价。
出于本能下水救人
2011年9月10日,在大理洱海公园,王树昆跳入水中救上落水者。2012年1月,云南省人民政府表彰王树昆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王树昆当时下水是本能,后来仔细回想,他觉得这得益于退休前所在的工作单位大理志昂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长期对各类善行义举的鼓励。他介绍,此前,已经有很多见义勇为的保安员同事受到大理州、市人民政府的表彰,公司也专门对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困难帮扶等好人好事进行嘉奖。
是见义勇为还是履行工作职责
事实上,保安员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算不算见义勇为,一直存在争议。从身份上来看,他们是普通公民,但从工作上来看,又是职责所在。
在大理州委政法委一级调研员常耀辉看来,保安员虽然有保护单位平安、维护单位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的任务与职责,但这属于合同约定的义务,并非法定义务,这与负有法定职责和义务的人员有本质区别。保安员不顾生命安全去勇斗歹徒、勇救落水人员,担负致伤致残甚至牺牲的风险,授予见义勇为称号是对保安员见义勇为行为的肯定,让正能量得到传播和放大。
此外,保安员在非工作时间或工作岗位职责以外进行的见义勇为行为,依照《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纳入见义勇为行列并给予奖励,并依据《条例》对其提供全面、持续、稳定的政策保障,是见义勇为的保安员本该得到的保障与褒扬。当见义勇为有制度和法律保障时,见义勇为行为必定蔚然成风、风起云涌。
在大理州,勇于见义勇为、敢于见义勇为的理念已在保安行业深入人心。
大理志昂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志杰曾获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状。他告诉记者,针对多数有见义勇为行为的保安员与设定的见义勇为奖励条件不完全相符情况,公司制定了《员工见义勇为奖励办法(试行)》,鼓励和支持见义勇为行为。
建立健全权益保障法规政策体系
“表彰奖励力度‘大’,优抚慰问程度‘深’,权益保障措施‘实’,法律法规建设‘全’。”云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常务理事吴朝武介绍,20年来,云南省各级政府共表彰见义勇为英模7800余名,牺牲人员奖金动态增长,按云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计算,2021年每人达112万元,奖金额度全国第一。
据介绍,云南建立健全见义勇为工作政策法规体系,联合相关部门为英模及子女在就学就医就业和法律援助、授予荣誉等方面提供政策性支持22项;提请省人大修订《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大幅提高奖金额度、竭力减轻基层负担。目前,云南省已经建成了全国最全的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优抚、权益保障法规政策体系。
“见义勇为关键在‘智’为、‘众’为。”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秘书长、省见义勇为工作中心主任张克诚说,见义勇为表彰人员里,以前有近70%是农民工,现在城市居民、职工的人数逐渐上升,“如今见义勇为有足够的保障,大家都不怕了。”
文/赵黎浩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