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江苏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19-2022年)。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三年来,江苏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7116件,结案5578件;2020年受理案件2909件,结案2498件;2021年共受理案件3293件,结案2861件,收案、结案数均逐年大幅增加。
据了解,江苏法院坚持罪刑法定原则,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通过依法判处实刑、慎用缓刑、强化罚金刑等手段,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的威慑和教育功能,维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安全。三年来,江苏法院审理刑事案件4158件,8734名被告人(单位)被依法判处刑罚。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454人,最高刑期15年,罚金总额5.01亿元。
依法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方面,江苏法院严格贯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依法追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充分发挥环境资源民事审判救济、修复功能,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和环境权益,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年来,江苏法院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35件,判决责任人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资金6.2亿余元,以经济手段遏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
依法审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案件方面,江苏法院充分发挥环资行政审判对于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要作用,依法支持执法部门履职。对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处罚依法予以撤销或变更,对行政不作为判决确认违法并责令限期履职,防范监管漏洞。三年来,江苏法院审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1301件。
对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江苏法院准确把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性质,充分发挥诉前磋商、司法确认等制度优势,依法判令赔偿义务人承担停止侵害、修复生态环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致力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追责到位、赔偿到位、修复到位。据了解,江苏法院共受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13件,受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件6件。
文/记者 刘遥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