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浙江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杭州市监委对上海银保监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韩沂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韩沂违反政治纪律,落实党中央金融决策部署不力,弃守监管职责,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并转移隐匿赃款赃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购物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等活动安排,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由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费用;违反组织纪律,未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插手干预被监管机构人事安排;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家风不正,对配偶失管失教、放任纵容;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称,韩沂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缺乏政治意识,受错误思想腐蚀迷惑,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甘当“两面人”;长期担任部门和单位“一把手”,弃守政治机关职责使命,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敷衍塞责。律己不严、顶风违纪,置党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屡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思进取、心态失衡,背离监管初心使命,一心谋求个人待遇;贪欲膨胀、观念扭曲,信奉“权能生钱”,将公权力异化为利益交换的筹码。其行为严重损害监管形象和监管权威,严重破坏所在部门和单位政治生态,是由风及腐、风腐一体,腐败问题与金融风险相互交织的典型。韩沂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国银保监会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韩沂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韩沂政务开除处分;按程序撤销其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其上海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杭州市监委研究,决定将韩沂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官方简历显示,韩沂生于1963年8月,山东邹城人。他出身自人民银行系统,1985年7月起在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绍兴市和宁波市分行、上海分行等地工作。2003年银监会成立后,转到银监系统,曾任浙江局银监局办公室临时负责人、主任,2004年升任副局长。2009年,韩沂调任湖北银监局,升为局长。两年多后,他重返浙江,出任浙江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2015年,他北上出任银监会现场检查局局长。在北京短暂工作一年多以后,韩沂于2016年11月回到南方,担任上海银监局局长,并在2018年11月上海银保监局成立后,一直担任上海银保监局局长。
2021年12月,韩沂被免去上海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今年年2月,被撤销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资格;5月,被终止上海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
4年前在上海银保监局揭牌仪式上,韩沂曾发表就职演讲。他特别强调严格机构改革期间廉政和纪律要求,要切实以赖小民严重违纪违法案为反面典型,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深刻反思,汲取教训,补齐制度短板,堵塞制度漏洞,落实制度规定,依法监管,严格监管。回头来看,不无讽刺。
据了解,近年来,在金融监管机构层面,派驻“一行两会”纪检监察组,不仅加大力度查处金融风险“大鳄”,也坚决惩处监管“内鬼”,以强监督促进强监管。金融监管部门是金融领域的“守门人”,他们手中的监管权,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一道重要盾牌。从公开的通报来看,金融监管内鬼都有一个突出问题:放弃监管职责,监管严重失守。
去年9月1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文《深度关注|惩治金融腐败 防控金融风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欣然在文中表示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紧盯重大金融风险、监管失职失守背后的腐败问题,紧盯银保监会机关和北上广深等金融活跃地区,以及会管经营类机构,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释放一严到底、一刻不停歇的强烈信号。”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程婕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