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6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连发4张罚单,披露了2021年针对部分理财公司及其母行开展的理财业务专项现场调查结果,严肃查处了违法违规案件。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家机构共计被罚1490万元。
光大理财被罚430万
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因存在五大问题:一、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0%;二、全部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的市值超过该证券市值的30%;三、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持有高流动性资产比例不达标;四、使用第三方移动办公平台存在风险隐患,信息系统管控有效性不足;五、理财产品宣传不一致不准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银保监会对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430万元。
光大银行被罚400万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业务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老产品规模在部分时点出现反弹;二、托管机构未及时发现理财产品集中度超标;三、托管业务违反资产独立性要求,操作管理不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银保监会对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400万元。
中银理财被罚款460万元
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因存在六方面问题:一、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的市值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0%;二、全部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的市值超过该证券市值的30%;三、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杠杆水平超标;四、同一合同项下涉及同一交易对手和同类底层资产的交易存在不公平性;五、理财产品投资资产违规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六、理财公司对关联法人的认定不符合监管要求。
中国银行被罚200万元
中国银行则因“老产品规模在部分时点出现反弹”这一违法违规行为被罚200万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蔺丽爽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