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茅台电商公司”)原系列酒事业部负责人王静受贿细节曝光。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2016年11月至2019年7月,王静在茅台电商公司担任综合部公共关系管理科科长、系列酒事业部经理助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382.21万元,索取他人价值65.31万元的茅台系列酒,共计财物价值447.52万元。
据披露,王静21岁通过招考进入贵州茅台工作,从营销员干起,一直干到电商公司系列酒事业负责人,后因主动索贿,42岁时被立案调查、留置、拘留、逮捕,直到被判刑。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王静于2016年11月至2019年7月期间,先后在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综合部公共关系管理科科长、系列酒事业部经理助理(主持工作)、云商平台部经理助理。其因涉嫌受贿罪,2019年8月2日被德江县监察委员会决定立案调查,同年11月22日被德江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王静属于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系国家工作人员。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人民币382.2061万元,索取他人价值65.3128万元的茅台系列酒,共计财物价值447.5189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受贿罪。
判决书披露了王静的九宗受贿事实,其中六宗事实,均涉及王静帮助行贿方在茅台电商公司平台上销售茅台系列酒,然后受贿。
如2017年底,在王静帮助下,沛县糖烟酒采购供应站总经理李某所属公司的茅台醇丁酉鸡年生肖酒得以在茅台电商公司平台上销售。2018年1月,王静收受李某送的现金100万元感谢费。2018年初,王静以帮朋友代购为由,向李某索要价值9.3528万元的12箱飞天茅台酒。2018年5月,王静以帮忙李某销售为由向李某索要价值32.68万元的200箱(1*6瓶)茅台醇丁酉(鸡)生肖酒。
此外,2018年3月,在王静帮助下,北京醉纯京典商贸有限公司投资人王某得以在京东超市平台上销售其公司经销的两款茅台王子酒。2018年5月,按照之前二人约定,王静收受王某132.9920万元销售回扣费。
而即使在工作组进驻期间,王静仍旧没有收手。2018年5月,在王静的帮助下,茅台电商公司和孙某的公司签订销售合同50吨酒,但只打了首批酒款(20吨)1900多万元。2018年10月左右,茅台电商公司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聂永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组织调查后,茅台集团派驻工作组进驻电商公司。工作组要求电商公司暂停全部业务,并将还没有入仓的货退回,将已打的款追回来。
王静赶紧给孙某电话,让孙某将剩余的1700多万酒款退回给茅台电商公司,剩余的合同量不再执行。孙某将钱退回后不久,才发现茅台电商公司只完成了2吨的业务量,要求王静将多余的钱退还,但没具体说退多少。
孙某称,他当时希望王静将80万的“好处费”要回,但后面就一直联系不上王静。而王静因组织正在调查茅台集团的事情,担心此时还钱引起怀疑,加上孙某给他的80万已被花销,手里没多少钱,就回复说“不方便”。至今,王静也没将80万“好处费”退还给孙某。
此外,为了保险起见,除了自己当面收取之外,王静还指使小舅子、大学同学办理银行卡,供他使用,用以吃回扣、拿好处费等。
判决书称,王静具有索贿情节,依法应从重处罚。王静亦被认定有自首情节,但其虽然表示“认罚”却不如实交代赃款的去向,且退赃数额只有一半。
最终,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静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另外,王静受贿所得赃款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