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公司因观影权益券使用规则解释不清被罚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5-16 15:07
近日,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被罚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为京朝市监处罚〔2022〕2267号。
具体事由为该公司向京东PLUS会员发布宣传广告,内容为“PLUS观影特权月月19.9,万达电影至尊权益卡、29.9元观影权益券、5元爆米花权益券一键领取”等,但消费者在使用上述“权益券”购买部分电影票时,用券比不用券的费用还高,使消费者不解。据介绍,这是因为公司方在相关广告和说明中没有将“权益券”的使用规则解释清楚。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磊
编辑/崔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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